崔振,字延根,博陵安平(今河北安平县)人。北魏大臣,幽州刺史崔挺之弟。少有学行,居家孝友,为宗族所称。自中书学生为秘书中散,出为骠骑府司马,辅佐咸阳王元禧。入为尚书左丞、太子中庶子。奉法公断,以明察称。出为肆州刺史,转河东太守。永平中,卒于任上,时年五十九。赠龙骧将军、南兖州刺史,谥号为定。
人物生平
太和二十年,迁建威将军、平阳太守。不拜,转高阳内史。高祖(孝文帝)南讨,征兼尚书左丞,留京。崔振既才干被擢,当世以为荣光。后改定职令,崔振本资惟拟五品,诏曰:“崔振在郡著绩,宜有褒升。”除太子中庶子。景明初年,除长兼廷尉少卿。崔振有公断,以明察称。河内太守陆琇之子与冀州刺史、咸阳王元禧同谋为逆。元禧败亡事发,崔振穷治之。时陆琇内外亲党及当朝贵要咸为之言,崔振研核切至,终无纵缓,遂毙之于狱。其奉法如此。
正始初,除龙骧将军、肆州刺史,在任有政绩。还朝,除河东太守。永平中,卒于郡,时年五十九。赠本将军、南兖州刺史,谥曰定。振历官四十余载,考课恒为称职,议者善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