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北京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350号)决定,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在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基础上,对机构和人员进行重组后,于2002年10月10日组建成立。管理中心同时保留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牌子。[1]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0]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350号)决定,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在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基础上,对机构和人员进行重组后,于2002年10月10日组建成立。管理中心同时保留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牌子。[2]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1]

主要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七)承办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八)受市政府委托,负责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1]

机构设置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的副局级事业单位。中心设置3个分中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北京铁路分中心;内设14个处室,机关党委(党建工作处)、机关纪委和工会;垂直管理19个分支机构(18个管理部和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下设1个所属事业单位: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2]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内设机构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设1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综合计划处、住房公积金归集执法处、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处、住房资金管理处、信息技术处、服务指导处、结算处、风险防控处(审计处)、档案处、财务处、行政保卫处、人事处)和机关党委(党建工作处)、机关纪委、工会。[5]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支机构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设19个分支机构:东城管理部、西城管理部、朝阳管理部、海淀管理部、中关村管理部、丰台管理部、方庄管理部、石景山管理部、门头沟管理部、房山管理部、通州管理部、顺义管理部、昌平管理部、大兴管理部、怀柔管理部、平谷管理部、密云管理部、延庆管理部、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

管理部主要职责是:负责管理部范围内住房公积金及单位住房基金(售房款)、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住房补贴等其他住房资金的归集、使用管理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催建、催缴、执法和投诉处理工作;负责管理部各类档案的建立、归档工作;负责接待住房公积金咨询、查询及信访工作;远郊区县管理部负责区域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工作。

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贷款项目的分配及管理;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和政策性贴息业务;负责贷款资产管理;负责贷款档案的建立、归档工作。[5]

所属事业单位

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2]

中心领导

姓名职务张国伟党组书记、主任赖和慧党组成员、副主任蒋   然党组成员、副主任刘旭泽副主任(兼)、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主任张军虎副主任(兼)、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主任任   斌副主任(兼)、北京铁路分中心主任王传敏中心领导[6]

注:以上数据截至到2023年12月15日。

管委会简介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是市政府领导下的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管委会的成员中,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建设、财政、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占1/3,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占1/3,单位代表占1/3。[7]

履行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

(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五)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7]

委员名单

姓名单位职务管委会职务谈绪祥北京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主任委员孙秀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副主任委员金  伟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副主任委员程建华北京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副主任委员董  晟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房地产处处长、二级巡视员委员刘文洪中共中央组织部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委员赵  强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群工部一级巡视员委员边杰光中华全国总工会机关服务中心主任委员姚  力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副行长委员陶雪良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主任委员马  援中国社会科学院副秘书长兼财基局局长委员王  庆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航天一院)副院长委员车凌云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党组组织部)副部长委员余俊生市委、市委宣传部副秘书长、副部长委员毕德凯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委员蒋文云北京市总工会副主席委员彭雪海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委员马  燕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委员侯雪梅北京市财政局副局长委员马兆军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委员周旭峰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二级巡视员委员马綮鸿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姜  杰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副行长委员王  瑞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委员陈  杰北京大学房地产管理部部长委员董  瑞北京康益德中西医结合肺科医院董事长委员张国伟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委员、办公室主任[8]

注:以上数据截至到2023年12月15日。

相关政策

2021年4月7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职工提取公积金时,可不再申请新卡,可使用本人在北京地区11家合作银行发放的任意Ⅰ类银行卡作为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用卡(以下简称“公积金用卡”)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9]

2024年4月8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拟明确,对于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或者超低能耗建筑的借款人,最高贷款额度进行上浮调整,上浮金额从10万元至40万元不等。同时满足多个适用条件的借款人贷款额度上浮金额可累加,最高可上浮40万元,但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160万元。[10]

发布通知

2021年9月16日,北京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持续优化规范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的通知》,通知扩大了托收日选择范围,增加了同套房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和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业务网上办理渠道,实现了账户封存满半年以上非本市户籍人员离职销户提取网上办结。[11]

2024年10月15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开展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服务质效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依据《通知》,本市开展提高贷款服务质效试点,通过丰富服务模式提质、精简办事材料增效、优化业务流程加速,进一步改进服务体验和提升服务效率。根据《通知》要求,公积金中心新增“网点受理、当日办结”、“网上申请、上门签约”、“委托代办、无需跑动”三种公积金贷款便民服务模式,开展试点。[12]

参考资料 12

  1.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 —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3. 领导介绍 —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4. 关于我们 —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5.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机构及分支机构简介 —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6.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领导成员分工及简介 —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7.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简介 —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8.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委员名单 —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9. 北京发布多项公积金提取新政,记者梳理四大变化 — 今日头条-新京报
  10. 北京公积金出新政 买低碳绿色建筑最高可贷款160万元 — 中国新闻网
  11. 北京公积金:购房、租房等提取业务及事项实现全程网办 — 今日头条-光明网
  12. 北京公积金中心试点新模式:组合贷款当日即可完成审批 — 新京报-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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