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耀,汾西矿业集团副总工程师兼生产处处长。
人物履历
汾西矿业集团副总工程师兼生产处处长。
人物事件
2018年5月,经山西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山西焦煤集团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兼汾西矿业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王绍进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同案涉及的刘志耀、秦晋丹等人由山西焦煤集团纪委立案审查。
经查,王绍进接受汾西矿业集团副总工程师兼生产处处长刘志耀邀请,与集团物资供销公司经理秦晋丹等10名中层干部在物资供销公司食堂聚餐、饮酒,并由秦晋丹按份外购了佛跳墙、鱼翅和辽参等菜肴。事后,为规避组织审查,王绍进召集参与聚餐人员统一口径,隐瞒事实真相。
王绍进、刘志耀等同志身为省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本应牢记党的宗旨,遵守党的纪律,但纪律意识淡薄,顶风违纪,在全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聚餐,大吃大喝,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绍进同志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处分。经山西焦煤集团党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志耀、秦晋丹等2名同志党内严重警告、降级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