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优秀文学翻译彩虹奖是由中国作家协会主办的一项全国性的文学翻译奖项,旨在表彰优秀的文学翻译作品,尤其是中国文学作品的对外翻译。该奖项由中国作协外联部负责组织,每四年举办一次[1]。
背景介绍
全国优秀文学翻译彩虹奖是中国作家协会主办的全国性文学翻译大奖,由中国作协外联部承办。该奖项的设立是为了激励优秀文学作品的翻译工作,特别是推动中国文学作品向国际传播。
宗旨
全国优秀文学翻译彩虹奖的宗旨在于鼓励优秀文学作品的翻译,尤其是中国文学作品的向外翻译。参评作品可以是单本译作或合集,文本形式不限。对于外译中作品,要求其为中国大陆地区的正式出版物;而中译外作品,则只要是中国公民所译,无论在哪里出版都可以参与评选。此外,原作必须是内容健康且艺术水平上乘的本国优秀作品。
评选周期
全国优秀文学翻译彩虹奖每四年评选一次。第二届评选的时间范围为1995年1月至1998年12月期间的新译出版作品。
推荐资格
具备推荐资格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全国一类高等院校的外国文学学术委员会、外国文学研究所或外国文学系,中国译协所属的“文学艺术翻译委员会”或各省市自治区译协,全国专科性外国文学学会,中国社科院外国文学所,外国文学专业出版社,外文出版局图书社,以及至少五位正高级职称专家联名推荐,其中三位必须是所荐语种的外国文学翻译、研究、编辑或教学工作者。
荣誉奖
陈占元、金克木、黄源、刘辽逸、吕叔湘、施蛰存、孙绳武伍孟昌、朱维之、陈冰夷、齐香、方平、金隄、蒋路、磊然、李芒、钱春绮、孙家晋、唐笙、辛未艾、袁可嘉、叶水夫、郑永慧、草婴、任溶溶等人的作品获得荣誉奖。(评委会集体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