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科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可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1]
基本简介
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修订草案)》,国家主席习近平颁布第20号主席令,宣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2]
2019年3月,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第二章第七条提及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职级序列另行规定。[1]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对应的级别
| 职级 | 级别 |
|---|---|
| 一级巡视员 | 十三级至八级 |
| 二级巡视员 | 十五级至十级 |
| 一级调研员 | 十七级至十一级 |
| 二级调研员 | 十八级至十二级 |
| 三级调研员 | 十九级至十三级 |
| 四级调研员 | 二十级至十四级 |
| 一级主任科员 | 二十一级至十五级 |
| 二级主任科员 | 二十二级至十六级(原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主任科员,定为二十二级) |
| 三级主任科员 | 二十三级至十七级 |
| 四级主任科员 | 二十四级至十八级(原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定为副主任科员二十四级) |
| 一级科员 | 二十六级至十八级(原大专毕业定为科员二十六级,本科毕业定为科员二十五级) |
| 二级科员 | 二十七级至十九级(原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命为办事员,定为二十七级) |
公务员晋升职级
| 晋升职级 | 基本资格 |
|---|---|
| 晋升一级巡视员 | 应当任厅局级副职或者二级巡视员4年以上 |
| 晋升二级巡视员 | 应当任一级调研员4年以上 |
| 晋升一级调研员 | 应当任县处级正职或者二级调研员3年以上 |
| 晋升二级调研员 | 应当任三级调研员2年以上 |
| 晋升三级调研员 | 应当任县处级副职或者四级调研员2年以上 |
| 晋升四级调研员 | 应当任一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 |
| 晋升一级主任科员 | 应当任乡科级正职或者二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 |
| 晋升二级主任科员 | 应当任三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 |
| 晋升三级主任科员 | 应当任乡科级副职或者四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 |
| 晋升四级主任科员 | 应当任一级科员2年以上 |
| 晋升一级科员 | 应当任二级科员2年以上 |
以上内容来自参考文献:[3][1]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
参考资料 4
-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 — 中国政府网
- 定了!新公务员法正式通过!有这些重大变化!明年6... — 澎湃新闻
-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 — 新华网
-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 — 国家公务员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