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俊

赵俊

赵俊,女,上海政法学院环境法教研室主任,环境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法学学士、法学硕士、法学博士、博士后,副教授。先后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和武汉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2007-2010年在华东政法大学博士后流动站从事环境法研究。1996年至今,一直在高校从事法学教学和科研工作,现为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分会理事,上海市法学会会员,上海市教委经济法重点学科环境法方向学科带头人之一。主要兼职

赵俊,女,上海政法学院环境法教研室主任,环境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法学学士、法学硕士、法学博士、博士后,副教授。先后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和武汉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2007-2010年在华东政法大学博士后流动站从事环境法研究。1996年至今,一直在高校从事法学教学和科研工作,现为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分会理事,上海市法学会会员,上海市教委经济法重点学科环境法方向学科带头人之一。

人物经历

主要兼职

上海百悦律师事务所环境法顾问专家。

研究方向

环境法基础理论、污染防治法、环境执法等。

主要贡献

1、《环境公共权力论》法律出版社,2009年4月,专著。

2、《环境法立法价值研究》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四期。

3、《国际环境法对国际法的贡献》,《甘肃社会科学》,2007年第3期。

4、《欧盟国家间环境义务的履行对中国区域环境和谐的示范》,《和谐社会与制度建构》,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7年12月。

5、翻译菲利浦·桑兹著,《国际环境法原理》(第二版,2003)第二十一章,王曦主编:《国际环境法与比较环境法评论》第二卷,法律出版社,2005年1月,第447页。

6、《关于制定<;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的建议》,王曦主编:《国际环境法与比较环境法评论》第二卷,法律出版社,2005年1月,第99页。

7.《论中国环境法公众参与制度的缺陷及其完善》,《环境科学与技术》2005年第2期,(中文核心期刊)。

8.《论环境法的理论基础》,《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3期。

9.《城市水环境治理与经营公司法律问题研究》,《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5期。

10.《以人为本修改<;环境保护法>;》,《中国环境报》2005年3月10日,第三版。

11.《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内含及其内在要求》,《黑龙江社会科学》2005年第1期。

12.《对加强大学生环境教育的思考》,《理论导刊》,2004年第12期。

13.《关于城市水环境治理经营公司的法律地位的政策法律创新建议》《湖南社会科学》2004年增刊。

14.《坚持以人为本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王树义主编:《可持续发展与中国环境法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改专题研究》,科学出版社,2005版。

15.《论伤熊行为的法律适用及中国环境刑事法律的完善》,窦玉珍主编:《环境法思考探索与争鸣》,《陕西人民出版社》2005版。

16.修订王曦主编《国际环境法》第3、4章,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

17.《国际水法评述》,《中俄两国关于跨界河流水环境污染问题研究报告》,水利部出版,2006年7月。

18.《论环境法立法目的的价值定位》,《创新型国家与经济法研究》,上海财大出版社,2007年6月。

主持及参与的课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功能保护区条例》草案的起草,主要参与人。

2、科技部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武汉市汉阳地区水环境质量改善技术与综合示范项目”政策法律研究课题。课题编号2002AA601020。主要参与人。

3、《政府在环境保护中的法律角色》,上海市优秀青年基金2007年3月,项目主持人

4、《中俄两国关于跨界河流水环境污染问题预研究》,水利部课题。2006年,主要参与人。

5、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进高等教育健康发展,上海市高教委教改课题2006年。项目主持人。

6、《生产者环境延伸责任研究》,华东政法大学校级课题,2006年,项目执行人。

7、《节能减排法律机制研究》,上海市教委科技创新项目,2008.10月,项目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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