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葵(1098-1174年),字立义,号荆溪,晚年自号惟心居士,出生于常州宜兴。他在宋哲宗元符元年出生,宋孝宗淳熙元年去世,享年77岁。周葵自幼勤奋好学,他的文章在京师两所学校中广受赞誉。宋徽宗宣和六年,他考中进士甲科,随后被任命为徽州推官。在宋高宗时期,他曾担任监察御史、殿中侍御史等职务。周葵以其刚正不阿的态度和直言敢谏的精神著称,曾在短时间内提出多达三十份建议,并指出政府行为不当之处达二十项。在宋孝宗时期,他被授予参知政事的职位,并一度兼任枢密院事。由于与宰相意见不合,他多次请求辞职,并最终得以退休。周葵的作品包括《圣传诗》20篇、文集30集以及奏议5卷,这些作品均收录于《宋史本传》中。
早年经历
周葵自幼致力于学术研究,他的文章在京师两所学校中受到广泛传播。宋徽宗宣和六年(1124年),他通过考试获得进士甲科资格,随后被任命为徽州推官。在宋钦宗靖康初年,周葵担任徽州军事推官。宋高宗绍兴五年(1135年),他被陈与义举荐,召试馆职,因此担任监察御史。绍兴十一年(1141年),周葵转任殿中侍御史,在职仅两个月,他就提出了三十份建议,并列举了政府行为不当之处共二十条,直接指责宰相赵鼎。他反对张浚北伐,遭到言官弹劾,被贬为司农少卿,以直秘阁的身份知信州(治今江西省上饶市)。
中期经历
宋金和议后,周葵被召回临安府,上奏说战则胜、守则固、和则久。于是担任太常少卿。当时秦桧当权,他不肯附和,被劾落职,主管玉隆观。之后,直秘阁知湖州(治今浙江省湖州市),改任知平江府(治今江苏省苏州市)。再被秦桧弹劾落职。秦桧死后,周葵再任直秘阁知绍兴府(治今浙江省绍兴市)。为权礼部侍郎兼国子祭酒,兼权给事中。被侍御史汤鹏举弹劾,出知信州,改提点河南刑狱公事。绍兴末年,知太平州,水坏圩堤,全部一百二十里加以修复,又浚导河道。入朝为集英殿修撰、敷文阁待制、知婺州(治今浙江省金华市)。
后期经历
宋孝宗即位后,周葵担任兵部侍郎兼侍讲,改权户部侍郎,拜参知政事,隆兴二年(1164年)兼权知枢密院事。他反对北伐,与丞相虞允文、陈康伯不合,自请罢职。以资政殿学士提举洞霄宫,改知泉州,告老,以资政殿大学士致仕,淳熙元年(1174年)周葵卒,赠正奉大夫,谥号惠简。
个人生活[1]
周葵于南宋孝宗淳熙元年(公元1174年)正月逝世,享年77岁,葬于宜城梅林。皇帝得知消息后表示哀悼,追赠他为正奉大夫。周葵的儿子后来晋升朝廷,他也因此被追赠为太傅。周葵的谥号为惠简。他的著作包括《圣传诗》[3]20篇、文集30集、奏议5卷,这些作品均收录于《宋史本传》中。
家族背景
子孙后代
周葵的后代中也有许多著名的人物,其中包括清朝后期的周家楣。周家楣在咸丰九年(公元1859年)成为进士,此后历任顺天府府尹、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大臣、都察院左副都御史、吏部左侍郎等职,为国为民做出了诸多贡献,深受人民尊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