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惠勇

曾任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黄惠勇

黄惠勇,男,汉族,1963年11月出生,湖南南县人,1994年4月入党,1990年6月参加工作,研究生文化,医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0]2022年3月18日,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黄惠勇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黄惠勇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对黄惠勇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1]

黄惠勇,男,汉族,1963年11月出生,湖南南县人,1994年4月入党,1990年6月参加工作,研究生文化,医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1]

2022年3月18日,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黄惠勇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黄惠勇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对黄惠勇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2]

人物履历

1982年09月进湖南中医学院中医系医疗专业学习;

1987年09月进湖南中医学院中医外科读硕士研究生;

1990年06月任湖南中医学院附二医院医师;

1992年09月进湖南中医学院读中医诊断博士研究生;

1995年07月在湖南中医学院基础课部任教,

1995年09月任中医诊断研究所正科级秘书,

1997年03月任基础课部副主任兼中医诊断研究所副所长;

1998年07月任张家界市永定区政府副区长;

1999年12月任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

2001年08月任张家界市委党校校长、市行政学院院长(2002年9月-2003年3月在美国圣荷西加州州立大学进修学习公共管理和工商管理),2003年11月当选第四届市委委员;

2004年01月任张家界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党组书记,2004年2月任主任;

2005年04月任张家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2006年05月任张家界市委常委、秘书长,兼市直机关工委书记;

2011年10月任湖南中医药大学党委书记、省中医药研究院党委书记;

2017年7月任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

2018年1月任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湖南省政协文教卫体和文史委员会副主任;

2018年11月至2020年11月,任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

任免信息

2018年1月28日,政协湖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协商通过,黄惠勇为湖南省政协文教卫体和文史委员会副主任。

2018年11月,湖南省人民政府决定:黄惠勇同志任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2020年11月27日,被免去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职务。[1]

违纪被查

2020年8月,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黄惠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3]

依法双开

2021年1月,经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纪委监委对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黄惠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黄惠勇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进行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跑官买官;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利,纵容、默许亲属利用其职权及职务影响谋利,搞权色、钱色交易;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黄惠勇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滥权妄为,把任职单位当作“私人领地”,利用工程项目大肆敛财,搞家族式腐败,其行为已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黄惠勇开除党籍处分;由湖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4]

依法逮捕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黄惠勇(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湖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21年2月,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黄惠勇决定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5]

提起公诉

2021年4月,黄惠勇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永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6]

一审开庭

2021年7月,黄惠勇受贿案一审开庭,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黄惠勇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辩论意见,黄惠勇进行了最后陈述,并认罪认罚。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7][8]

一审宣判

2022年3月18日,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黄惠勇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黄惠勇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对黄惠勇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2]

参考资料 8

  1. 最新!湖南省政府任免一批国家工作人员 — 新浪网
  2. 11年!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黄惠勇受贿案一审宣判 — 今日头条·七台河检察
  3.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黄惠勇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界面新闻 · 快讯 — 界面新闻
  4. 湖南省卫健委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黄惠勇被"双开"!_新浪新闻 — 新浪新闻
  5. 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安徽省政府原副秘书长许刚等5人决定逮捕|界面新闻 · 快讯 — 界面
  6. 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原行长王雪峰、湖南卫健委原副主任黄惠勇等被5人提起公诉|界面新闻 · 快讯 — 界面
  7. 湖南省卫健委原副主任黄惠勇受贿案一审开庭:涉案2487万 — 澎湃新闻-头条号
  8. 被控受贿2487万余元,湖南省卫健委原副主任黄惠勇受审 — 今日头条·界面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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