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经历
中国飞机设计师。
1914年1月23日生于江苏省淮阴县。
1927年因父亲失业,生活困难,黄志千不得不辍学在家,自修了全部初中课程。[1]
1937年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机械工程系航空组,同年又进入成都空军机械学校高级机械班进修飞机设计。
1939年毕业后在云南垒允中央飞机制造厂工作。
1943年去美国康梭立德飞机制造厂实习。
1946年转赴英国格罗斯特飞机公司参加“流星”式和 E-144型喷气式战斗机的机身设计工作。
1949年回国后,先后在华东军区航空工程研究室、沈阳飞机制造厂、航空工业管理局、中国航空研究院飞机设计所工作,历任设计科长、设计室副主任、总设计师。黄志千对飞机设计有较丰富的经验,他参加了中国第一个飞机设计室的组建工作,领导了喷气式教练机和初级教练机的气动和结构设计工作,在新型歼击机动力装置的选型上作出了正确的抉择。
获得荣誉
人物评价
他致力于中国飞机设计事业。他以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智慧,在修理、仿制飞机的基础上,主持参与我国自行设计的第一架(喷气式)飞机,开辟了我国自行设计飞机的先河;他参与撰写了“62式(米格-21型)飞机设计工作中的主要技术问题和研究计划”的技术报告,使我国的航空工业稳步地迈上了自行设计马赫数为2倍音速歼击机的新阶段;以他指导的原定方案建成的燃油试验设备,成为我国第一个燃油试验台;他严谨求实,在飞机设计实践中,培养了一大批科学技术人才,为我国的飞机设计研制事业,作出了开创性的贡献。被誉为“中国空军高速歼击机之父”。 [4]
人物纪念
参考资料 4
- 中国飞机设计师列传(3);黄志千(1914-1965) — 爱问共享资料-新浪网
- (英俊济跄)黄志千:新中国飞机设计事业的开创者 — 西安交通大学
- [沈阳]:黄志千烈士纪念塑像落成 — 中华英烈网
- 黄志千 — 上海交通大学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