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

2006年创立的计划

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

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简称“111计划”,2006年启动,组织单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简称“教育部”)和国家外国专家局(简称“外专局”)。[0]“111计划”的重点目标是从世界排名前100位的大学、研究机构或世界一流学科队伍中,引进1000名海外顶级学术大师以及大批学术骨干,重点建设100个世界一流的学科创新基地。[1]

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简称“111计划”,2006年启动,组织单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简称“教育部”)和国家外国专家局(简称“外专局”)。[1]

“111计划”的重点目标是从世界排名前100位的大学、研究机构或世界一流学科队伍中,引进1000名海外顶级学术大师以及大批学术骨干,重点建设100个世界一流的学科创新基地。[2]

“111计划”贯彻“分布实施、动态调整、滚动支持”的建设原则[3],以5年为一个建设周期,立项满3年进行中期检查,满5年进行验收,建设期间可获得专项经费支持。验收完成后,对成效显著的“111基地”可继续滚动支持5年,参加5年一次的周期性评估。[2]

历史背景

2006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抓住我国政治和经济实力迅速提高的历史机遇,推进我国高等学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进程,教育部、外专局联合发布《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管理办法》,启动“111计划”。[1]

十八大以来,随着科技教育改革不断深入,对外开放水平提升到新境界。根据形势需要,为加大力度引进国外优秀人才智力,更好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领和支撑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建设和管理,在2006年《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管理办法》基础上,教育部、外专局2016年重新制定了《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实施与管理办法》,对“111计划”实施与管理予以进一步规范。[2]

总体目标

瞄准国际学科发展前沿,围绕国家需求,结合高等学校具有国际前沿水平或国家重点发展的学科领域,以优势特色学科为基础,以国家、省、部级重点科研基地为平台,从世界排名前100位的大学、研究机构或世界一流学科队伍中,引进、汇聚1000名海外顶级学术大师以及一大批学术骨干,与国内优秀学科带头人和创新团队相互融合,形成高水平的研究队伍,重点建设100个世界一流的学科创新基地,努力取得具有重大国际影响的科研成果,提高高等学校的整体水平和国际地位。[2]

建设原则

分步实施:“111计划”启动之初,采取分批的方式推进创新引智基地的布局:[3]

第一批是2006年在国家“985工程”高校中设立25个左右创新引智基地。[3]

第二批是2007年在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高校中设立40个左右创新引智基地。[3]

第三批是2008年在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高校及部分有国家重点学科的高校中设立35个左右创新引智基地。[3]

动态调整:在布局分步完成后,“111计划”工作重心由基地选择过渡到水平提升。基地将实行“总量控制,优胜劣汰,动态调整”的管理机制,对已设立的“111基地”进行中期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动态调整的重要依据。[3]

滚动支持:对“111基地”采取分阶段滚动资助支持,根据中期评估结果,加大对成效好、提升快、组织得力的基地的支持力度,对特别优秀的基地,在资助期结束后适当给予奖励。[3]

高校条件

“111计划”在中央及地方高校中遴选,依托国内一流优势特色学科,建设有国家、省部级重点科研平台,具有良好的国际合作研究基础。[2]

基地人员条件

10人以上国际一流团队:1名以上国际一流学术大师(两个“111基地”不得引进同一名国际学术大师),5名以上高水平学术骨干(应保持有1名以上国际学术骨干长期在基地工作)。[2]

对于外国国籍人才条件:对中国友好,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富于合作精神;在世界排名前100位的大学、研究机构任职或受聘于世界一流学科的教学科研岗位,与本学科有良好的合作研究基础。[2]

对于国际学术大师: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诺贝尔奖获得者可适当放宽);外国国家科学院或工程院院士或国际公认的一流专家学者,其学术水平在国际同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取得过国际公认的重要成就;在国内工作时间每人每年原则上累计不少于1个月。[2]

对于海外学术骨干: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具有所在国副教授以上或其他同等职位,在所属领域取得过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在国内工作时间每人每年原则上累计不少于3个月。[2]

10人以上国内人才团队:5名以上优秀学术带头人和中青年拔尖人才。[2]

对于学术带头人及科研骨干成员: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骨干成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两院院士、长江学者、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等国家人才计划获得者应占有一定比例。[2]

实施管理

符合遴选条件高校向“111计划”管理办公室年度申报,需填写《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建设申请书》。[2]“111计划”管理办公室组织申报材料形式审查、本领域同行专家初评、“111专委会”会议评审,公布立项名单和资助经费额度。[2]予以立项的“111基地”组织专家组进行可行性论证,需填写《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建设计划任务书》[2]建设期首年开始,“111基地”建立年度进展报告制度并每年将进展报告报送至“111计划”管理办公室。[2]建设满3年后,“111专委会”采取现场检查的方法进行中期检查,形成中期绩效检查报告。对于检查发现问题的,“111基地”需按要求予以整改或中止建设。[2]首个5年建设期结束后,“111基地”所在高校填写《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验收申请报告》,“111计划”管理办公室组织现场验收,形成验收意见。[2]对验收后成效显著、结果良好的“111基地”可继续滚动支持5年,“111基地”须参加5年一次的周期性评估。[2]

经费筹措

“111基地”建设期间可获专项经费支持:[2]

国家专项建设经费需严格按照国家聘请外国专家经费相关办法和规定执行。[2]

高校配套经费可用于补充聘请外国专家费用不足部分;开展科学研究所需的科研业务费、实验材料费、人员费、助研津贴和其他相关费用;基地配备的国内优秀科研骨干赴国外一流大学、科研机构从事合作研究、短期访问及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所需费用;基地召开相关国际学术会议及其他与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建设的相关费用。[2]

建设名单

截至2023年7月,入选“111计划”的高校名单包括:(名单不全,供参考)

北京大学[4][5][6][7][8]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5][6][7][8]

北京化工大学[5][6][8]

北京交通大学[6][8]

北京科技大学[5][6][7]

北京理工大学[5][6][7][8]

北京师范大学[5][7][8]

北京协和医学院[7][8]

北京邮电大学[5][7][8]

北京中医药大学[5]

大连海事大学[8]

大连理工大学[6][8]

大连大学[9]

电子科技大学[5][6][7][8]

东北大学[5][7]

东北师范大学[5][7][8]

东华大学[5]

东南大学[5][7][8]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8]

复旦大学[5][6][7][8]

广州大学[10]

贵州大学[11]

哈尔滨工程大学[5][8]

哈尔滨工业大学[5][6][7][8]

合肥工业大学[5][6][7][8]

河北农业大学[12]

河海大学[6][7][8]

河南大学[10]

河南师范大学[10]

湖南大学[6][7][8]

华北电力大学[6][8]

华东理工大学[5][6][7][8]

华东师范大学[5][6]

华南理工大学[7][8]

华中科技大学[5][6][8]

华中农业大学[5][6]

华中师范大学[5][7]

吉林大学[5][7][8]

暨南大学[6][8]

江南大学[5][7][8]

兰州大学[5][6]

南京大学[5][6][7]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6][7][8]

南京农业大学[5][6][7][8]

南开大学[5][6][7][8]

南阳师范学院[10]

宁夏大学[10]

清华大学[5][7][8]

青海大学[13]

厦门大学[5][7]

山东大学[5]

陕西师范大学[6][8]

上海财经大学[7][8]

上海交通大学[5][6][7][8]

四川大学[6][7][8]

天津大学[5][6][7][8]

同济大学[5][6][7]

武汉大学[5][6][7][8]

武汉纺织大学[10]

武汉理工大学[5][7][8]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5][6][7][8]

西安交通大学[5][6][7][8]

西安理工大学[14]

西北工业大学[5][7][8]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5][8]

西南财经大学[8]

西南大学[5][6][8]

西南交通大学[8]

湘潭大学[15]

新乡医学院[10]

长安大学[6][7][8]

浙江大学[5][6][7][8]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5][8]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5][6][7][8]

中国海洋大学[5][6][8]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5][6][8]

中国矿业大学[5][6][7]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6][7][8]

中国农业大学[5][6][7][8]

中国人民大学[7]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5][7][8]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7][8]

中国药科大学[7][8]

中国政法大学[6][8]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8]

中南大学[5][6][7][8]

中山大学[5][6][7][8]

中央财经大学[7]

中央戏剧学院[8]

重庆大学[8]

参考资料 15

  1. 教育部 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 教育部网站
  2. 教育部 外专局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实施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中国政府网
  3. 教育部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 教育部网站
  4. 教育部 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2006年度建设项目立项通知 — 教育部网站
  5. 关于下发2011年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评估验收结果的通知 — 教育部网站
  6. 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2014年度立项基地名单 — 教育部网站
  7. 2017新建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名单公布 — 科学网
  8. 【资讯】2018年度高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名单公布,广东3所高校入围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平台
  9. 重大突破!金普这所高校入列国家“111计划” — 腾讯网
  10. 新突破!南阳这所高校首次入选国家“111”计划 — 南阳市委改革办微信公众平台
  11. 我校获批2023年度“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公共大数据创新引智基地 — 贵州大学
  12. 河北农大入选“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 — 金台资讯
  13. 我校成功入选“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计划)” — 青海大学新闻网
  14. 我校再次获批一个国家级学科创新引智基地 — 西安理工大学新闻网
  15. 湘潭大学“数学学科创新引智基地”成功入选国家“111计划” — 红网
广告位:底部(ad-bottom)—— 请到中台「公共区块」编辑此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