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文国,男,汉族,1971年1月出生,山东夏津人,1991年参加工作。现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1][2]
教育经历
工作经历
1991.06--1991.07 毕业待分配。
1991.07--1992.08 山东省夏津县宋楼乡组织干事。
1992.08--1994.01 山东省夏津县人事局科级干部科科员。
1994.01--1996.05 山东省夏津县县直机关团委书记。
1996.05--1997.05 山东省夏津县团委党组成员、少委会主任。
1997.05--1997.09 山东省德州市团委工农部科员(副科级)。
1997.09--1998.08 山东省德州市团委工农部副主任科员。
1998.08--2003.04 山东省德州市团委工农部部长。
2003.04--2008.02 山东省德州市团委副书记、党组成员。
2006.05--2008.02挂职任庆云县委副书记。
2008.02--2014.03 山东省武城县委副书记。
2014.03--2016.02 山东省德州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局长、党组书记、群众工作部部长。
2016.02--2016.03 山东省临邑县委副书记、县长候选人。
2016.03--2019.12 山东省临邑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9.12, 第十二师副师长。
现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1][2]
人事任免
临邑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2月16日决定任命:马文国同志为临邑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临邑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
2022年7月2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任命马文国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监察委员会主任。[2]
人物事件
2017年4月6日德州市委机关报《德州日报》刊发《关于对临邑县环保工作履职不力问题问责处理情况的通报》:
2017年3月7日至10日,国家环保部督查组在临邑县进行空气质量专项督查。对督查组现场指出的临邑“在水一方”商务宾馆小型燃煤锅炉等有关问题,临邑县环保局和邢侗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不认真履行职责,不严格落实责任,不积极担当作为,严重失职渎职,作风不严不实,造成严重负面影响。
问题发生后,市委、市政府和临邑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在迅速查明问题的基础上,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山东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和《德州市领导干部问责办法(试行)》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其中,对临邑县委副书记、县长马文国,县委常委、副县长李爱民分别给予诫勉处理。
参考资料 2
- 马文国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任免名单 — 新疆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