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静秋(1954年—2003年5月1日),台湾和平医院护理长,是台湾第一位在严重急性呼吸道综合征(SARS)中殉职的医疗人员。因其死亡而创立“陈静秋条款”,使任何人投入防疫身亡者皆可获得补偿。
人物生平
陈静秋于1976年自耕莘护校毕业后,1983年起就在和平医院服务,1989年调派在急诊室服务。1991年,经由在新公园相命的姐夫介绍,认识职业军人退伍、离婚两年的唐四虎,于1993年结婚,生女儿唐嘉汝。
工作期间,在长庚护专及台北护理学院二技部进修,2000年晋升为B8神经内科和感染科的护理长,率领十五名护士。
2003年4月12日,和平医院感染科主任林荣第将感染SARS的刘姓病患误诊为沙门氏菌感染,收治于医院B栋801病房,由陈静秋照顾。林荣第延迟至22日才向卫生局通报,多天的延误,使杨姓书记、陈静秋、林重威皆受到感染。
20日,感到身体不适的陈静秋在和平急诊室打点滴时,告诉护理科督导陈芳伶,全身腰酸背痛,次日她到台大医院就医,因没有病床,再转往林口长庚医院住院诊疗。4月28日,由医师告知家属,陈静秋肺已钙化。5月1日晨5时,四十八岁的陈静秋于林口长庚医院病逝,当日即火化。
人物评价
陈静秋平时表现杰出,为人热心,往往任何事都抢先做,在工作上努力照顾病患,尤其对于中正区与万华区的游民,亲侍汤药并换衣物,口碑极佳。陈静秋已婚,并育有孩子,此不幸消息传来,令许多医护人员与亲友都为之扼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