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经历
1983年毕业于安阳师院政法系,在河南南乐县一中任教。
1987年考入西北政法大学理论法学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
1990年在河南大学法学院任教;1995年破格晋升副教授;1993—1998年任河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1998年调入山东大学法学院,任威海分校法律系主任;
1999年破格晋升教授;2000年获山东大学法学博士学位。
2001年12月任威海分校党委委员、副校长。2009年兼任威海分校法学院院长。现任中国儒学与法律文化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山东省法学会法律方法研究会会长,山东省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山东大学法律方法研究中心主任,《法律方法》主编。[1]
目前的学术兼职有: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理事、中国儒家法律文化研究会副会长、山东省法学会常务理事、山东省法理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
除了教学和科研方面的杰出成就外,陈金钊教授还是一位优秀的教学管理者,先后担任河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山大威海分校法律系主任、山大威海分校副校长等职务。
主要贡献
先后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法律科学》、《法商研究》、《政法论坛》、《法学家》、《比较法研究》等法学类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110余篇,在法律出版社、山东人民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等出版专著教材10余部。参与多项国家、省级项目的研究工作,2001年获准主持国家教育部重点项目“法律解释学研究”,主要研究方向为解释学、法治理论。
在学术研究领域,陈金钊教授先后发表学术论文11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四部,教材三部,主编大型学术丛书两部。成为我国法学方法论研究领域的权威之一。
获奖记录
参考资料 1
- 陈金钊个人简介 — 陈金钊_法律学人_雅典学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