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玉 字汝良,沙京人。明嘉靖二十年(1541)进士,授刑部主事。性聪颖,嘉靖十年(1531)举人,十四年以亲老选授江西会昌县学训导,有文名。十九年充湖广乡试同考官,二十年辛丑(1541)成进士,二十五年授户部主事,迁刑部主事。善决狱,公正廉明。
人物生平
南海庞尚鹏贫贱时,聘尚书王吉女,既而吉悔婚,女矢死不二,吉愤致尚鹏罪,玉力明其冤。后尚鹏巡抚福建,为玉建生祠。玉长于诗,冲淡和雅,与王世贞、李攀龙殊调。而世贞作又五子诗,玉居其一。严嵩当国,亦喜为诗,欲结交,玉鄙其为人,数忤之。三十四年以论杨继盛狱事赋《幽居歌》忤严嵩伤杨氏。寻出守江西饶州府,多善政,然亢直屡忤大吏,终于万历二年解组归。恂恂言不出口,而为文如泉涌不竭。卒葬五峰山石马西仑,墓碑文日:"赐进士出身中宪大夫江西饶州府知府两晋阶大中大夫龙峰陈公暨恭人林氏吴氏域明万历戊寅年十月吉日造。"墓东有神道碑。
他执法公正,不惧权贵。时有广东南海人庞尚鹏,自幼聘尚书王吉女儿为妻。王吉嫌尚鹏贫贱悔婚,女儿矢志不二。王吉迁怒,罗列罪名,控告尚鹏。陈玉查明案情真相,说:“杀人以媚人,吾不为也。”尽力为尚鹏辩冤,使其得以免灾。后庞尚鹏巡抚福建时为陈玉建生祠。
陈玉擅诗。严嵩当政,亦能诗,时常与玉论诗,两人对诗的见解相合。严嵩想拉拢陈玉为党羽。时职方郎王尚学因得罪严嵩,被陷判以死罪。陈玉察悉内情,对严嵩陷害异己不满,与同官袁福征、林大章竭力为王尚学辩解,王尚学得以不死,以戍边处分。经此事件,严嵩与陈玉貌合神离。嘉靖三十二年正月,名臣杨继盛因劾严嵩,被严嵩陷害下狱。陈玉赋“幽居歌”,对杨继盛表示同情,这样,他同严嵩分歧更深。不久,陈玉即外放到饶州任知府。任内多行善政,百姓称道。但因得罪过严嵩,任满后即被罢归。
陈玉回家乡后,勤于著述,不苟言辞。为文才思敏捷,如泉涌不竭。其诗淡泊和雅,与明代诗文大家王世贞、高攀龙倡导的诗体不合。但王世贞仍看重陈玉的诗。王世贞辑《又五子诗》,陈玉列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