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俸(1485年—生卒年不详),字天爵,号桃谷,南直隶苏州府吴县人,明朝政治人物。正德六年(1511年)中式辛未科会试第三百一十八名,登第二甲第六十八名进士。历任刑部郎中,因上疏进谏明武宗南巡而被施杖刑,贬为府同知。明世宗即位后,复任宝庆知府,后弃官归隐。 主要作品 著有《桃谷遗稿》一卷,收录于《四库全书》。 人物关系 陆俸的曾祖父是陆和卿,祖父是陆庸,父亲的名字未详。他的前母姓柳,母亲姓王。他有两个弟弟,分别叫陆伦和陆位。 史料记载 姜龙,太仓人,见父《昂传》。孙凤,洛阳人。陆俸,吴县人。周叙,九溪卫人。林大辂,莆田人。蒋山卿,仪真人。皆由进士。山卿游顾璘门,以诗名于时。既杖,凤、俸并谪zhé府同知,叙县丞,大辂州判官,山卿前府都事。世宗立,悉召复故官。凤终副使,俸知府,叙工部尚书,大辂右副都御史巡抚湖广,山卿广西参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