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专区

邢台专区

邢台专区

邢台专区,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省南部,成立于1949年8月1日,原为河北省已撤消的行政区。邢台专区辖邢台市及17个县,包括原属邢台县的邢台镇、邢台市,原属邯郸县的宁晋县、新河县,原属石家庄县的沙河县、隆尧县、任县、广宗县、清河县、威县县,原属衡水县的内丘县、南宫县、巨鹿县、新河县、广宗县,以及原属山东省临清县的临西县。邢台专区历经多次行政区划调整。1952年,衡水专区划入的清河县划归邢台专区;1953年,撤销邢台市,设立邢台县,专署驻邢台县;1958年,撤销邢台县,并入邢台镇,同时撤销邢台专区,将宁晋县、新河县划归石家庄专区,将邢台县、任县、巨鹿县、威县、内丘县、隆尧县、南宫县、沙河县、南和县、广宗县、柏乡县、临城县、清河县、平乡县划归邯郸专区。

邢台专区,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省南部,成立于1949年8月1日,原为河北省已撤消的行政区。邢台专区辖邢台市及17个县,包括原属邢台县邢台镇、邢台市,原属邯郸县宁晋县新河县,原属石家庄县的沙河县、隆尧县任县广宗县清河县、威县县,原属衡水县内丘县南宫县巨鹿县、新河县、广宗县,以及原属山东省临清县的临西县。

邢台专区历经多次行政区划调整。1952年,衡水专区划入的清河县划归邢台专区;1953年,撤销邢台市,设立邢台县,专署驻邢台县;1958年,撤销邢台县,并入邢台镇,同时撤销邢台专区,将宁晋县、新河县划归石家庄专区,将邢台县、任县、巨鹿县、威县、内丘县、隆尧县、南宫县、沙河县、南和县、广宗县、柏乡县、临城县、清河县平乡县划归邯郸专区

1961年,邢台专区恢复成立[1],原属邯郸县邢台县内丘县巨鹿县南宫县划归邢台专区,原属石家庄县的宁晋县新河县划归邢台专区。1962年,恢复临城县、柏乡县、南和县、新河县、平乡县;1965年,将山东省临清县的划归河北省的部分新设的临西县划归邢台专区。

1969年,邢台专区改称邢台地区。1993年,邢台地区与邢台市)合并,设立邢台市。

基本介绍

1949年8月1日,华北人民政府成立并恢复河北省建制,撤销冀南署和太行行署,成立邢台专区,辖邢台、沙河、临 城、内丘威县南宫任县隆尧柏乡宁晋等县,撤邢台市为邢台镇。1952年清河县划归邢台专区,1953年邢镇复升格为邢台市。1958年,邢台专区撤销,宁晋、新河划入石家庄专区。其它各县并入邯郸专区。1961年邢台专区复置。1964年,临西县归属邢台专区,辖区为1市17县。1969年改邢台专区为邢台地区。

参考资料 1

  1. 邢台概况 — 邢台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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