躯体化障碍 (Somatization disorder,SD)是以多种反复出现、经常变化的躯体不适和疼痛为主的一类综合征,又名Briquet综合征。[1]该病的躯体症状可涉及多个系统器官,表现为多种躯体不适主诉而无相应的器质性病变。[1][2]此病的识别率不高,常被误诊为某些躯体疾病。[1]
躯体化障碍属于躯体形式障碍的一个亚型,是一种焦虑障碍。患者疾病感强,女性患者多于男性,病程长,多呈慢性迁延性,就诊次数多,对医生的信任度差。[1][3]
命名历史
1859年,Briquet从转换性癔症中区分出一种类型,这一类型后来被S.Louis学派命名为Briquet综合征,其特征为患者同时出现多个系统查无实据的躯体症状等。1980年,DSM-Ⅲ采纳Briquet综合征,将其改称为躯体化障碍(somatization disorder),并与转换障碍、疑病障碍、疼痛障碍等归为一类,合称为躯体形式障碍(somatoform disorder)。1995年,CCMD-2-R把躯体化障碍列入40.8“其它神经症”之下,但没有制定具体的诊断标准。国内在临床上使用该诊断较少,而对类似的情况有的诊断为“隐匿性抑郁症”。[3]
致病因素
躯体化障碍的病因不明确,往往与长期存在的不愉快的生活事件或心理因素有关,存在一定的素质和人格基础及心理社会因素。[1][2]
临床症状
躯体化障碍的躯体临床症状复杂多变,累及到多个系统,即慢性疼痛系统、呼吸循环系统、胃肠道系统、泌尿生殖系统、假性神经系统等五大系统。与焦虑抑郁状态的共患率高于50%,其中最常见的症状依次为疲劳、心悸、头痛、恐惧、沮丧、睡眠障碍和头昏等。[1][4]

诊断标准
躯体化障碍有两种诊断标准:一种是美国精神病学学会《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第4版》(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 DSM-IV) 的诊断标准,一种是《国际疾病分类》第10版 (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Diseases, ICD-10)的诊断要点。《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3版》 (CCMD-3)基本上是ICD-10的拷贝,即中国的分类和诊断标准应尽量向ICD靠拢。[5]

心理治疗
躯体化障碍病人长期存在心理障碍,对躯体不适的优势观念使病人不断求治,根据病人生理和心理卫生知识,人们对患者采取各种心理治疗,包括行为矫正、心理干预和放松训练、森田疗法等。[4]
药物治疗
参考资料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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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考 3
- 参考 4
- 参考 5
- 参考 6
- 参考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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