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保护和回收法

资源保护和回收法

资源保护和回收法(Resources Conservation & Recovery Act, RCRA)是一项法规,旨在对危险废料实施从产生到处理的全过程监管[0]。此外,该法案还规定了EPA对全美约200万个地下储罐的设立、建设和监督职责[1]。资源保护和回收法要求环境保护局(EPA)对危险废物进行全面的生命周期管理,即从其生产开始直至最终处置结束。这一过程涵盖了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储存以及处理等各个环节。同时,该法案赋予EPA对遍布全国的大约200万座地下储罐的建设、安装和监测责任[2]。

资源保护和回收法(Resources Conservation & Recovery Act, RCRA)是一项法规,旨在对危险废料实施从产生到处理的全过程监管[1]。此外,该法案还规定了EPA对全美约200万个地下储罐的设立、建设和监督职责[2]

法规内容

资源保护和回收法要求环境保护局(EPA)对危险废物进行全面的生命周期管理,即从其生产开始直至最终处置结束。这一过程涵盖了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储存以及处理等各个环节。同时,该法案赋予EPA对遍布全国的大约200万座地下储罐的建设、安装和监测责任[3]

参考资料 3

  1. 什么是《资源保护和回收法》? — 爱问
  2. 《资源保护和回收法》指南 — 百度学术
  3. 全网最全EPA的RCRA《资源保护与回收法案》 — 搜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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