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清朝的省级行政区。
贵州省
沿明制,为省。省治贵阳府。
贵州巡抚
贵州布政司
沿明制设贵州布政司,驻贵阳府。
贵州按察司
初沿明制设贵州按察司,驻贵阳府;宣统元年(1909年)改设贵州提法司。
贵平石粮储道
顺治十八年(1661年)置安平粮储道,驻贵阳府,无所属;康熙二十年(1681年)贵阳府、石阡府、平越府/平越州来属;二十六年(1687年)镇远府、黎平府、都匀府、思州府、铜仁府、思南府来属;雍正七年(1729年)镇远府、黎平府、都匀府、思州府、铜仁府、思南府另属;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仁怀厅来属,更名贵平石仁粮储道;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仁怀厅降,另属,更名贵平石粮储道。
贵东道
康熙二十年(1681年)置贵东道,领镇远府、黎平府、都匀府、思州府、铜仁府、思南府;二十六年(1687年)裁;雍正七年(1729年)复,驻镇远府,领镇远府、黎平府、都匀府、思州府、铜仁府、思南府;乾隆三年(1738年)移驻古州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