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大初(1504年-1578年),字宗元,号次川,广东承宣布政使司南雄府始兴县(今广东省韶关市南雄市)人,明朝政治人物。嘉靖戊戌进士,历任兵科给事中、工部右侍郎、南京户部尚书。谭大初在严嵩党夺民田问题上表现出严格的态度,曾督理仓场,并极力推荐海瑞为佥都御史。后因病辞官归乡,享年75岁。著有《次州存稿》《明史》卷二百一、清温汝能《粤东诗海》卷二四等有传。
生平
广东乡试第七十五名举人。嘉靖十七年(1538年)中式戊戌科进士。授工部主事,因丁忧归乡。服阙,起为户科给事中,历兵科左给事中,出为江西副使。期间逮捕治理严嵩亲党夺民田。之后升广西右参政,因弹劾归乡。久之,起为河南布政使司右参政。未上任即升南京通政使司右通政。不久,改应天府府尹。明穆宗即位后,乞以参政致仕,不许。
隆庆元年(1567年),召拜工部右侍郎,随后升迁为户部左侍郎,总督仓场。海瑞为佥都御史时,谭大初大力举荐。之后屡疏乞休,穆宗没有批准,拜南京户部尚书,引疾去。卒谥庄懿。[1]
主要作品
谭大初著有《次川存稿》八卷、《族谱》五卷、《自叙年谱》一卷、《南雄府志》二卷。[2]
人物评价
我平生只见过两个人可称“廉洁之士”,一个是吴岳,另一个就是谭大初。谭大初能不受世风污染,坚持自己的原则,虽受重用,却不骄傲自大、无限膨胀。无论在哪个时代,谭大初的这种品质,都是为官者应当具备的。[3](马森评)
轶事典故
参考资料 4
- 参考 2
- 参考 3
- 始兴县图书馆“书香之音”第4期讲座 主题:话说始兴之名人张九龄、谭大初 — 韶关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