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承光,男,1965年5月出生于湖北仙桃,硕士学历,教授职称。[1]现任武汉东湖学院董事、副校长、党委常委。曾任武汉工程大学法商学院院长,兼任湖北省法学会理事、湖北省科技法学会理事、湖北省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北省法经济学研究会副会长、武汉市民商法研究会常务理事等职。[2]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获湖北省第二届中青年法学家提名奖,武汉工程大学教学名师。
人物经历
1983年9月至1987年9月在武汉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习,获得法学学士学位。1996年9月至1999年1月在华中师范大学经济法专业深造,获得法学硕士学位。1999年9月至2000年8月,他在武汉大学法学院进行访学。2004年11月至12月,他访问了德国波恩大学。
2003年12月晋升为教授,2011年10月被评为三级教授;2003年2月-2015年7月任武汉工程大学政法学院院长,2015年3月~任武汉工程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院长、湖北省法学会学术委员、湖北省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北省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湖北省农民权益研究中心研究员。
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主持完成省级教学研究项目2项,主持完成省人文社科项目和横向项目10项,科研进账110万元;主持获得湖北省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主持获得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1项、武汉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1项;出版教材、著作11部,公开发表论文60篇,其中有12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索引。
获得荣耀
许承光的《“1+X”全程导师制实证研究》获得湖北省教学成果奖一等奖(2018.3,排名第1);《高校政法类课程研究型教学中师生互动模式研究》获得湖北省教学成果奖二等奖(2013.3,排名第1);《我国农村股份合作制法律问题研究》获得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2013.12,排名第1);《农村股份合作经济研究》获得武汉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2013.3,排名第1)。他还是湖北省精品课程《经济法》(2010年)和《民法学》(2012年)的负责人。此外,他还获得了湖北省新世纪优秀人才人选(2005年)、湖北省优秀“两课”教师(2002年)、湖北省第二届优秀中青年法学家提名奖(2010年)等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