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书屋

中华全国总工会开展的公益工程

职工书屋

职工书屋是中华全国总工会为保障广大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农民工的基本文化权益,[0][1][2]丰富基层职工精神文化生活,在全国工会开展的一项重要文化工程,[3][4][5]是一件公益工程。[6][7][8]职工书屋由全国总工会统一命名,主要建立在工人集中的企业、工业园区、重点建设项目工地。

职工书屋是中华全国总工会为保障广大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农民工的基本文化权益,[1][2][3]丰富基层职工精神文化生活,在全国工会开展的一项重要文化工程,[4][5][6]是一件公益工程。[7][8][9]

职工书屋由全国总工会统一命名,主要建立在工人集中的企业、工业园区、重点建设项目工地。

全国总工会在中国工人出版社设立全国工会职工书屋图书配送中心和职工书屋办公室,承担全国工会职工书屋建设图书配送、业务指导与服务、《职工书屋》专刊编发及相关日常工作。

发展现状

2012年12月底,全国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1000家)已全部完成图书配送工作(其中,年初“面心实”活动中已提前建设职工书屋示范点155家),全国各地已经有很多省市和单位设立了职工书屋。

职工书屋
职工书屋

2013年全总继续在全国扶持建设职工书屋示范点1000家,每个单位赠送价值3万元的图书,同时带动全国各级工会建设职工书屋10000家。通知要求各级工会应切实保证职工书屋建设各项投入特别是图书配送的组织及经费投入,同时印发了《全国工会职工书屋指定重点备选出版物目录(2013年)》,成本价供各级工会建设职工书屋配送图书选用。

中心介绍

全国工会职工书屋图书配送中心是全国工会职工书屋建设领导小组下设职能机构,设在中国工人出版社。中心按照全总各项相关制度,通过招标、评估,与各大出版单位建立供应关系,结合当代职工学习与文化生活需要,挑选适合职工学习、阅读的高质量图书品种,对图书内容和创作质量进行筛选,并由全国工会“职工书屋”建设领导小组相关领导专家进行审定。

职工书屋配送中心
职工书屋配送中心

全国工会职工书屋图书配送中心建有图书仓储物流基地,落实全国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图书配送工作,协助各地工会新建或已建职工书屋添置图书。

核心职能

1.全国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图书配送

2.各级工会职工书屋建设图书采配服务

3.职工书屋建设业务指导和配套服务工作

4.承接的书屋建设及图书配送部分单位如:省级工会,市县级工会

专刊

《职工书屋》专刊是由全国工会职工书屋建设领导小组主管,全总宣教部和中国工人出版社主办的职工书屋工作专刊,旨在打造以职工书屋为核心的"当代职工文化交流平台",加强全国工会"职工书屋"建设的经验、信息交流,目前为季刊,面向全国各级工会"职工书屋"建设主管领导及相关部门、各"职工书屋"示范点、相关媒体社会机构发送。职工书屋重点建设单位、部门可申请免费订阅《职工书屋》专刊。

广大读者可参与《职工书屋》专刊投稿栏目,获登稿件同时在职工书屋官方网站发布。

发展简史

2006-2008年

2006年11月,河南省内黄县建成首家工会“职工书屋”。时任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黄彦蓉为“职工书屋”揭牌。

2007年11月9日,孙春兰同志主持召开全总书记处会议,审议全总宣教部、保障工作部、财务部、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和资产监督管理部联合提交的《“职工书屋”建设实施意见》等汇报,会议做出在全国开展“职工书屋”建设的决定。

2008年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王兆国指示全总书记处一定要办好“职工书屋”,并亲自题写“职工书屋”牌匾。

2008年1月,全总办公厅向全国各省、市、区总工会印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全国工会“职工书屋”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申报全国“职工书屋”示范点的通知》等文件。全总成立全国工会“职工书屋”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全总宣教部设立全国工会“职工书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中国工人出版社设立全国工会“职工书屋”图书配送中心。

2008年3月,全国工会“职工书屋”建设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研究落实“职工书屋”建设工作。中国工人出版社“职工书屋”图书配送中心召集人民文学出版社、作家出版社等46家出版社,经严格筛选,确定了第一批1000家全国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的图书。

2008年4月14日,第一批1000家全国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图书配送工作正式启动。

2009年

2009年4月16日,第二批全国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图书配送启动仪式在北京举行。

2009年5月,为促进全国工会“职工书屋”建设工作经验和信息交流,全国工会“职工书屋”图书配送中心开始编发《职工书屋通讯》,面向各级工会宣教部门和全国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发送。

2009年11月2日,中宣部、新闻出版总署共同主办的全民阅读活动经验交流会在深圳召开,全国工会“职工书屋”建设工程在会上荣获优秀项目奖。

2009年12月,中国工人出版社成立“职工书屋”工作办公室,配合全总宣教部进一步加强全国工会“职工书屋”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并落实相关具体工作。

2010年

2010年3月,全国工会“职工书屋”建设领导小组成立专刊编委会,《职工书屋通讯》改版为《职工书屋》专刊。

2010年4月8日,全总印发《全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五年规划(2010-2014年)》,提出从2010年至2014年继续在全国“建设5000家全国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带动各级工会建设50000家以上‘职工书屋’”的规划。

2010年6月18日,第三批全国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图书配送工作启动。

2010年7月1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总工会主席王兆国到辽宁大连甘井子区华林工业团地职工书屋考察工作。

2010年8月18日,全国工会“职工书屋”专题频道在中工网开通。截至2010年年底全国工会三年共建设“职工书屋”35411家,其中“职工书屋”示范点3004家,各级工会建设“职工书屋”32407家。全国工会“职工书屋”总面积达265.5万平方米,工作人员总数5.6万余人,藏书总量1.74亿册,报刊总量67.2万份,音像制品总量324.3万张,书架总数26.5万组,电脑总数12.2万台,借阅量2.5亿册。

2011年

2011年1月18-20日,全国工会宣传工作暨职工素质建设工程工作会议在京召开,全总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王玉普出席会议并讲话,全总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倪健民在会上宣读《关于表彰全国工会“职工书屋”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2011年3月,全国工会职工书屋建设领导小组成员调整。组长倪健民,副组长李守镇、朱思泽、李庆堂,成员:邹震、李伟言、张泽鹏、孙德宏、包常春、阎宇平。

2011年3月25日,《职工书屋》专刊改版,致力于打造“当代职工文化交流平台”,大力增加原创性栏目,突出文化内涵­和人文品味。

2011年6月21日,《工人日报》发表倪健民同志专题文章《打造工会文化品牌工程的成功尝试—写于“职工书屋”建设三周年之际》,系统总结职工书屋取得的经验、成果,并就今后如何做好职工书屋工作做出了理论探索。《职工书屋》专刊、中工网“职工书屋”频道同步刊载。

2011年8月7日,“职工书屋”商标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正式注册成功。

2011年8月29日,2011年全国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图书配送启动仪式在京举行,全国工会职工书屋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倪健民,副组长李守镇、朱思泽、李庆堂等到职工书屋图书配送专用物流基地现场视察图书配送工作。

2011年9月,首期全国工会职工书屋管理人员交流培训班在山东青岛举行。全总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倪健民同志出席开班式并发表讲话。

2011年9月-10月,全国工会职工书屋图书配送中心配合上海市总工会开展对口支援新疆职工书屋援建项目。

2011年10月-12月,全国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图书配送工作扎实开展。

2011年11月,中国工人出版社向河南内黄县提供价值120余万元图书,支持当地职工书屋建设。

2012年

2012年3月,全总开展“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提前建设155家全国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

2012年3月7日,全总在北京举行“学习‘当代雷锋’郭明义——《幸福就这么简单》赠书仪式”,并通过职工书屋向各地职工赠送该书1万册。

2012年8月29日,2012年全国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图书配送启动仪式在京举行,倪健民同志和职工书屋建设领导小组全体成员赴全国工会职工书屋专用物流基地现场视察图书筹备和配送工作。

2012年9月17日-20日,第二期全国工会职工书屋管理人员交流培训班在江西井冈山市举行。

2012年10月-12月,2012年全国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图书配送工作扎实开展,各地全国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全部建成。

图书类别

文学名著类思想政治类社科文学类

人物历史类人物传记类法律维权类

生活科普类劳动关系类专业技术书籍类

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类职工素质与技能类

理事单位

浙江省总工会宣教部江西省总工会宣教部湖北省总工会宣教部

广东省总工会宣教部黑龙江省总工会宣教部辽宁省大连市总工会

河南省内黄县总工会湖南省长沙市总工会山东省青岛市总工会

河北省总工会宣教部辽宁省总工会宣教部江苏省总工会宣教部

福建省总工会宣教部山东省总工会宣教部河南省总工会宣教部

四川省总工会宣教部海南省总工会宣教部江苏省太仓市总工会

福建省福州市总工会新华出版社团结出版社

学习出版社文史出版社

供应单位

鼓励措施

根据中国总工会规定,为在全国普及职工书屋,建设职工书屋单位可获得以下条件:

优先在《职工书屋》专刊、中工网“职工书屋”专题频道等媒体宣传报道;

成效突出单位,优先推荐参加相关评选,交流活动。

1.

优先在《职工书屋》专刊、中工网“职工书屋”专题频道等媒体宣传报道;

2.

规模和质量达到全总职工书屋示范点标准的重点单位,经申请、验收,可授予全总职工书屋示范点称号和牌匾;

3.

成效突出单位,优先推荐参加相关评选,交流活动。

参考资料 9

  1. “最美”职工书屋 — 南方工报
  2. 全国工会职工书屋示范性主题阅读交流活动在重庆举行 — 百家号
  3. 全国工会职工书屋示范性主题阅读交流活动(重庆专场)举行 — 中工网
  4. 全国工会职工书屋示范性主题阅读交流活动在重庆举行 — 中工网
  5. 青浦区已经有5家职工书屋被评为“全国职工书屋”示范点 — 上海市人民政府
  6. 约看书嘛?在青浦选择多多,全国工会示范点职工书屋新增两家→ — 澎湃新闻
  7. 参考 7
  8. 创新“文化力” 凝聚“职工力” — 腾讯网
  9. 林城书屋成全国示范点 — 黑龙江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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