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绍
古代的翰林院是封建皇帝的秘书机构,各个皇朝的翰林院的组织机构和作用大同小异。而翰林本身,也和现代的秘书一样,他的作用和权力,因领导对他的信任程度而有所差别。
唐代史馆有修撰,掌修国史的官臣,宋实录院有修撰官掌修实录,辽国史院与元、明、清翰林院皆有修撰官,明、清通常授予一甲第一名进士。一般于殿试揭晓后,一甲第一名进士(状元)即授翰林院修撰。参阅《新唐书.百官志二》﹑《清文献通考.职官七》。
殿试之后,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编修。其余进士经过考试合格者,叫翰林院庶吉士。三年后考试合格者,分别授予翰林院编修、检讨等官,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等职,或以知县优先委用,称为散馆。
以清代而定,会试每三年在京都举行一次,会试中举的贡生(地方儒学生员(秀才)升入京师国子监就读的称贡生,意思是以人才贡献给皇帝),在太和殿举行进士考试,取得第一名次的考生,由皇帝钦定即“状元”,二、三名为“榜眼”、“探花”。
这头三名合称为“一甲进士”,可以得到皇帝赐的“进士及第”,“二甲进士”可赐“进士出身”,“三甲进士”可赐“同进士出身”的头衔。但只有这“一甲进士”在金殿唱名后,立即按规定封授官职。“状元”的职名叫做“翰林院修撰”,是个从六品官,相当于现在的地区任职级别;而“榜眼”、“探花”二人,则封授为“翰林院编修”,正七品官职,相当于现在的县长之职,是个地地道道的“芝麻官”。“编修”一职,是个修国史、实录、会要的官称。
代表人物
参考资料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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