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华,现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鱼峰区法院副院长。
任职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鱼峰区法院副院长。
违纪事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鱼峰区法院公款旅游案。2013年8月至9月,该院借外出考察学习之机,先后组织本院55名干警到外地公款旅游。其中,副院长赵波借到太原考察学习之机,带领19名干警到大同五台山、云冈石窟及承德避暑山庄等地旅游;纪检组长周祖林借到吉林省桦甸市考察学习之机,带领16名干警到哈尔滨太阳岛、吉林长白山、牡丹江镜泊湖等地旅游;副院长罗华借到昆明考察学习之机,带领17名干警到云南西双版纳、丽江等地旅游,上述旅游共计花费公款108326元。
事件处理
案发后,赵波、周祖林、罗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人员退缴了全部旅游费用。[1]
参考资料 1
- 浙江3名法院干警接受有偿异性陪侍 被最高法通报 — 凤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