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水军

被雇佣的网络写手

网络水军

网络水军通常简称水军,又名网络枪手,是指在网上针对特定内容发布特定信息,或被雇佣的网络写手。他们通常活跃在电子商务网站、论坛、微博等社交网络平台中。通过伪装成普通网民或消费者,发布、回复和传播博文从而对普通用户产生影响。他们随“流量经济”“粉丝经济”而生,成为网上利益交换的推动者[0][2]。“网络水军”的萌芽发展与“网络推手”不可分割[3]。2003年的“木子美事件”使中国网民认识到网络是个低成本的造星平台,也让各大论坛版主闻到了商机。随着芙蓉姐姐、天仙妹妹等人的走红,网络炒作的力量也渐渐被传统的公关界所关注,由此逐步形成了颇具规模的网络水军[3]。2005年左右,网络水军形成雏形,最初的“网络水军”是非商业性的,通过单一炒作一个网络事件,以带动网站的流量为目的,后发展成以商业利益为目标,推广产品或品牌,或是某项专门服务[4]。2008年,“浪兄”想出了“封杀王老吉”的方案,被视为“水军”形成规模的标志性事件[3]。2022年1月14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网络水军由最初的简单发帖“灌水”,逐步发展演变为实施有偿删帖、虚假刷评、造谣引流、假冒新闻媒体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5]。2024年3月,贵州公安成功打掉一“网络水军”犯罪团伙,涉案金额470余万[6]。

网络水军通常简称水军,又名网络枪手,是指在网上针对特定内容发布特定信息,或被雇佣的网络写手。他们通常活跃在电子商务网站、论坛、微博等社交网络平台中。通过伪装成普通网民或消费者,发布、回复和传播博文从而对普通用户产生影响。他们随“流量经济”“粉丝经济”而生,成为网上利益交换的推动者[1][3]

“网络水军”的萌芽发展与“网络推手”不可分割[4]。2003年的“木子美事件”使中国网民认识到网络是个低成本的造星平台,也让各大论坛版主闻到了商机。随着芙蓉姐姐、天仙妹妹等人的走红,网络炒作的力量也渐渐被传统的公关界所关注,由此逐步形成了颇具规模的网络水军[4]。2005年左右,网络水军形成雏形,最初的“网络水军”是非商业性的,通过单一炒作一个网络事件,以带动网站的流量为目的,后发展成以商业利益为目标,推广产品或品牌,或是某项专门服务[5]。2008年,“浪兄”想出了“封杀王老吉”的方案,被视为“水军”形成规模的标志性事件[4]。2022年1月14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网络水军由最初的简单发帖“灌水”,逐步发展演变为实施有偿删帖、虚假刷评、造谣引流、假冒新闻媒体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6]。2024年3月,贵州公安成功打掉一“网络水军”犯罪团伙,涉案金额470余万[7]

“网络水军”是信息传播过程中的一个参与者[4],犯罪团伙通过雇用水军,在网上对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进行抹黑[8]。通过制造谣言、煽动情绪,导致社会矛盾激化,甚至引发社会事件,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9]。网络水军跟网络暴力是结合起来的,网上充满针对性的辱骂评论叫“社会性死亡”,有时还涉及“人肉搜索”,造成个人信息泄露[10]。比如,2018年台州借助网络“软暴力”实施非法网络放贷业务事件[8]

词源

“水军”最早诞生于2005年前后,刚刚兴起的网络休闲平台开始出现一些“网络推手”。由于“网络推手”人气较高,其言论很容易操纵网络舆论,所以也给他们带来巨大的利益空间。于是,有人开始专门从事以网络写文、发帖来操控舆论的工作,这就是国内最早的一批“水军”[11]。“网络水军”为客户发帖回帖造势常常需要成百上千个人共同完成,有专职和兼职之分[4]

萌芽阶段(2003~2005年)

“网络水军”并不是一支自发形成的队伍,其萌芽发展与“网络推手”不可分割。网络推手指的是借助网络媒介进行策划、实施并推动特定对象,使之产生影响力和知名度的人。其对象包括企业、品牌、事件以及个人[4]

2003年的“木子美事件”在给新浪等门户网站带来经济效益的同时,一方面使中国网民认识到网络是个低成本的造星平台,另一方面也让各大论坛版主闻到了商机。因此,木子美之后又出现了竹影青瞳、流氓燕、天仙妹妹等网络红人,而芙蓉姐姐的出现则标志着“网络推手”这一行业的成熟。随着芙蓉姐姐、天仙妹妹等人的走红,网络炒作的力量也渐渐被传统的公关界所关注,由此逐步形成了颇具规模的网络水军[4]。2005年左右,网络水军形成雏形,最初的“网络水军”是非商业性的,通过单一炒作一个网络事件,以带动网站的流量为目的,后发展成以商业利益为目标,推广产品或品牌,或是某项专门服务[5]

发展、成熟阶段(2005~2008年)

最初的“网络水军”只是在论坛上大量“灌水”的个体的总称,没有经过组织动员,属于网民的无意识行为。但在2005年左右,随着互联网普及速度的加快,网络公关公司应运而生,并雇用“网络水军”对某一事件进行宣传、批评、揭露,以制造轰动效应。国内最早的“水军”源于影视行业[4]

2006年,草根时代互动营销公司总经理李海刚为长安奔奔牌汽车量身打造了“奔奔族”这一网络新词——生于1975~1985年、社会压力最大、最热爱玩乐却最玩命工作的族群。让随后上市的长安奔奔出现排队加价的现象,营收足足4亿元,尝到了商业甜头的网络公关公司随后陆续出现[4]

演变阶段(2008年至今)

2008年5月,现为尔玛(美国)互动营销CEO的“浪兄”,想出了“封杀王老吉”的方案,为企业带来了2.6亿的收入,社会反响强烈,这被视为“水军”形成规模的标志性事件。当蓬勃发展的网络公关公司如火如荼地捧人、推产品、灌水置顶时,另外一些公司发现,恶意诋毁、攻击对手往往比正面宣传自己更有效果,于是“网络水军”渐被冠以另一称号——“网络打手”[4]

2010年7月,蒙牛市场二部“未来星儿童奶”负责人安勇,伙同网络营销公司,通过论坛、博客、wiki问答等多种形式在网络上发布了多篇抵毁伊利QQ星牛奶食品的文章,并以消费者的口吻发起了多次活动,瞬时引爆互联网,直到10月19日一篇名为《蒙牛集团蓄意破坏我公司(伊利)的商业信誉》的文章爆出蒙牛丑闻,令社会各界侧目[4]。2022年1月14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网络水军由最初的简单发帖“灌水”,逐步发展演变为实施有偿删帖、虚假刷评、造谣引流、假冒新闻媒体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6]

核心人员

网络公关公司及其雇用的“写手”和“水军”。“写手”熟悉网民心理,专职撰写、提供炒作素材;“水军”是网上炒作活动的具体实施者,以网上有偿发帖牟利[12]

目前成熟的“网络水军”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机器人账号,一种是真人账号。机器人账号一般是在各大网络社区建立初期,由网络黑产从业人员通过邮箱和手机号注册,一些平台上甚至已经出现了AI“水军”。而另一类真人账号则大多由一些网络兼职人员在背后进行操作,数量十分庞大[13]

下游人员

网络水军业务的辅助实施者,主要由专业推手、小型非法网站运营者和知名网站“内鬼”构成。专业推手往往是一些网络“大V”、“网红”等,借助自身在“粉丝”中的影响力,为炒作活动站脚助威;小型非法网站运营者、知名网站的“内鬼”(如编辑、版主)主要是协助“网络水军”删除、置顶帖文等,从中谋取非法利益[12]

造谣引流

为吸引流量,赚取平台奖励,利用各类网络热点收割流量,有的为吸引眼球发布虚假信息甚至恶性谣言[14]

舆情敲诈

一些不法分子开办假冒媒体网站和自媒体账号,以撰写、炒作负面信息相要挟,实施敲诈勒索[14]

刷量控评

一些企业、个人盲目追求对其商品和信息的正面内容及转发、点赞数量等流量指标,寻求有偿刷量炒作服务,滋生有偿刷量控评乱象[14]

有偿删帖

一些不法分子为牟取非法利益长期提供有偿删除、屏蔽网上负面信息服务,涉及食品、医疗、文娱、电商等多个行业领域,侵犯群众知情权,破坏市场经济秩序[14]

虚假身份办理银行卡、手机卡等证件

一些自媒体“网络水军”团伙为规避打击,将涉案网站搭建在境外,使用虚假身份办理银行卡、支付宝财付通、4G网卡,作案手法专业,已形成集假网站制作、假身份销售、假银行卡账号办理于一体的非法产业链条[15]

搜索企事业单位负面信息进行勒索

犯罪团伙通过网上搜索企事业单位负面信息,发布或威胁发布负面贴文炒作,形成舆论压力,实施敲诈勒索活动。虚假新闻网站一般被冠以“法制”“中国”“中华”等字眼来制造影响力[15]

真假记者进行勾结

真记者借助其记者身份与受害单位接触,假记者进行目标选择、炒作等非接触性工作,不直接索要钱财,而是通过“报刊费”“广告宣传费”“会员理事费”等名义变相实施敲诈勒索[15]

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

有偿删帖

网络水军利用手中的网络资源大肆群发广告、炒作网络事件及论坛“灌水”,“收钱”为客户联系网络资源删除特定网站信息[16];非法建立小型网站,针对企业、单位、个人,捏造事实、恶意诽谤,并利用网络推手大肆炒作,胁迫涉事人员或企业、单位出钱“了事”[17]

有偿发帖

网络水军借助开办的所谓互联网公司,通过雇用的“写手”,有目的、有计划地进行炒作[17];或是成为企业商业竞争的网络“打手“,通过发布负面帖子给竞争对手制造危机[18]

虚假广告宣传

网络水军依托有关系的网络大V、知名博主、论坛版主、网红等,为“客户”转发虚假广告、扩大宣传效应[17]。利用非法程序操控手机、电脑,在多个短视频平台通过虚拟身份、虚假购物、虚送灯牌的方式,模拟真实用户进行批量操作,为有需求的直播平台网店提供虚假的交易量、关注量、浏览量及评价量等引流服务,从中获取非法利益[19]

恶意传播木马病毒,提高点击率

网络水军将木马植入网页,不断刷新点击率以博取广告商“眼球”,招揽业务、获取经济效益[17]

社会危害

犯罪团伙通过雇用水军,在网上对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进行抹黑[8]。网络水军也是传播虚假信息的一种方式,营销号的标题党背后一定有推手[10],通过制造谣言、煽动情绪,导致社会矛盾激化,甚至引发社会事件,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网络水军”的攻击行为往往伴随着大量的恶意代码和病毒,这些病毒会对网络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使网络遭受破坏和攻击,严重威胁网络安全[9]。从商业营销与广告公关的角度来看,网络水军已发展成为一种中国式的病毒营销模式,并因其低成本、高收益而受到不少企业青睐,而且屡创辉煌“战绩”。部分网络公关公司为了商业利益,不惜造谣滋事、抹黑雇主的主要竞争对手,人为污损其商业信誉,带来了极其恶劣的影响[20]。网络水军炮制的假好评让消费者权益完全落空,对整个行业的发展也非常不利[10]。以“口碑营销”“舆情优化”“负面压制”“形象维护”等名义提供有偿删帖服务的“网络水军”,通过批量反复投诉、伙同网站内部工作人员后台操作、反复联系发帖人骚扰利诱、发布正面信息“下沉”“压制”、甚至黑客攻击等多种手法,为各类企业和个人删除网上负面信息,破坏网络生态,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21]

个人危害

网络水军跟网络暴力是结合起来的,网上充满针对性的辱骂评论叫“社会性死亡”,有时还涉及“人肉搜索”,造成个人信息泄露[10]。对受害人进行威胁、恐吓、侮辱、诽谤和滋扰,使受害人精神崩溃。这种借助信息化技术的“软暴力”“转型升级”造成的社会危害只增不减,通过网络空间造势,对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损害比直接的暴力手段隐蔽,但损害程度甚至比直接暴力手段更高[8]。假的信息占据网络,而真实的信息却处处受制,剥夺了公民的监督权,侵害了公民的知情权[22]

治理行动

2021年6月15日,中央网信办决定即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2个月的“清朗‘饭圈’乱象整治”专项行动。打击“饭圈”乱象行为,有诱导未成年人应援集资、高额消费、投票打榜;“饭圈”粉丝互撕谩骂、拉踩引战、造谣攻击、人肉搜索、侵犯隐私;鼓动“饭圈”粉丝攀比炫富、奢靡享乐;以号召粉丝、雇用网络水军、“养号”形式刷量控评;通过“蹭热点”、制造话题等形式干扰舆论,影响传播秩序等行为[23]。同年12月22日,中央网信办召开全国网信系统视频会议,部署开展“清朗·打击流量造假、黑公关、网络水军”专项行动[24]

2021年“清朗”系列专项行动累计清理违法和不良信息2200万余条,处置账号13.4亿个,封禁主播7200余名,下架应用程序、小程序2160余款,关闭网站3200余家[24]。2022年,国家网信办组织开展13项“清朗”专项行动,清理违法和不良信息5430余万条,处置账号680余万个,下架APP、小程序2890余款,解散关闭群组、贴吧26万个,关闭网站7300多家。2023年3月28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2023年“清朗”系列专项行动将聚焦“自媒体”乱象、网络水军操纵信息内容、规范重点流量环节网络传播秩序等9方面问题开展整治[25]

法律法规

2013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明确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26]

2017年8月25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和《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管理规定》,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旨在深入贯彻《网络安全法》精神,加强互联网信息保护,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和论坛社区服务,促进互联网行业健康有序发展[27]

2023年9月25日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实施网络暴力违法犯罪,具有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依法从重处罚:针对未成年人、残疾人实施的;组织“水军”、“打手”或者其他人员实施的;编造“涉性”话题侵害他人人格尊严的;利用“深度合成”等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发布违法信息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发起、组织的[28]

造谣引流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9]

《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30]

舆情敲诈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1]

《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以在信息网络上发布、删除等方式处理网络信息为由,威胁、要挟他人,索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32]

刷量控评

《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一)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二)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数额达到前款规定的数额五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32]

水军整治
水军整治

相关案件

2017年7月,在公安部指挥下,21个省市对《三打哈》网络水军案开展集群收网行动,共抓获犯罪嫌疑人77名,涉案金额近400万元。该案是中国第一宗利用网站实施“网络水军”非法删帖炒作的案件,也是第一个打击“网络水军”的全国性集群战役,该案涉及地域广、人员数量多、关系网络复杂,犯罪手法具有网络时代的鲜明特征[33]

2018年,公安机关成功侦破50余起“网络水军”违法犯罪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00余名,关闭涉案网站2万余家,关闭各类网络“大V”账号1000余个[34]

2019年江苏网安部门成功侦破李某“网络水军”团伙运营“警花说事”等系列微信公众号发布涉疫情虚假信息案,抓获9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关停微信公众号200余个,查扣涉案资金30余万元。福建网安部门主动出击,连续侦破5起“网络水军”团伙运营微信公众号,编造传播涉疫情虚假信息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5名[35]

2021年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黑公关等“网络水军”违法犯罪,组织发起严打“网络水军”专项会战,2021年共侦办相关案件2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000余名,依法关停“网络水军”账号620万余个、网站1200余个,解散网络群组17万个[36]

2022年,全国公安网安部门依法侦办网络水军相关案件550余起,关闭网络水军账号530余万个,关停网络水军非法网站530余个,清理网上违法有害信息56.4万余条[37]

2022年9月8日,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局长王瑛玮介绍,“百日行动”开展以后,全国公安机关集中侦破“网络水军”案件147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285人,依法关停“网络水军”账号21万余个、非法网站185个,清理网上违法有害信息12.7万条,解散涉案网络群组6.3万个,有效净化了网络环境。[38]

2023年,公安部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中,依法侦办“网络水军”案件13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20余人[39]

2024年3月,贵州公安成功打掉一“网络水军”犯罪团伙,涉案金额470余万。犯罪嫌疑人张某、葛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余涉案人员被批评教育,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7]

2024年3月,上海金山警方在网上巡查时发现,在一些网络平台上,同一段时间内出现大量关于某地产中介平台的帖文,主要包括在该平台交易让人放心、该公司员工福利好等正面评价。警方调查发现,发布这些帖文的相关账号分散在中国各地,而且每个账号还有一个具体的人设。而这些账号实际受雇于上海某文化有限公司,账号持有人在接收到相关发布任务后,按要求批量编写虚假的正面帖文,从而将原有投诉、质疑类的负面信息包围稀释,形成所谓沉帖的效果,从而虚增好评度和美誉度。截至2024年10月26日,张某等11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已被上海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40]

2024年10月,四川内江警方破获一起“网络水军”团伙案,该团伙在2年多时间内,为多个平台1000余户商家“刷单控评”,涉案金额高达1亿元。截至当月,该犯罪团伙规模达到10万余人,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41]

参考资料 41

  1. 网络水军造谣抹黑涉哪些犯罪 — 百家号
  2. 网络水军 online ‘water army’ — 中国日报网
  3. “网络水军”现象下大众媒介素养的缺失及思考 — 滁州日报
  4. “网络水军”的信息传播模式 — 福建记协
  5. 中国青年报:“网络水军”被妖魔化了吗 — 中国青年报
  6. 记者卧底10多个网络水军群发现 网购一致好评可能是刷出来的 — 法治日报
  7. 太吓人,出租屋内1000台手机同时刷流量! — 澎湃新闻
  8. 抵制网络“水军” 警惕网络“软暴力”演变为新型犯罪 — 新华网
  9. 南充“网络水军”团伙覆灭!3窝点被捣毁、6人被抓 — 南充政法
  10. 每日“网”事丨零容忍!网络水军四大危害 — 澎湃新闻
  11. 网络水军:游走在法律边缘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12. “网络水军”炒作涉党政机关等负面贴文,有偿删帖牟利超百万 — 澎湃新闻
  13. “网络水军”起底:3000元刷“10万+”阅读量 AI水军已上岗 — 央广网
  14. 「公安部新闻发布会」公安部:对“网络水军”、网络黑产、偷拍偷窥等“零容忍” — 哈尔滨网警
  15. 扫黑除恶丨揭开自媒体“网络水军”的牟利套路 — 百家号
  16. 有偿删帖形成中介模式产业链 “水军”可获利八成 — 中国经济网
  17. 安全跟我学|揭秘灰色产业链:网络水军 — 澎湃新闻
  18. 中国网络公关生存现状调查:网络"水军"如何获益 — 中国经济网
  19. 【网络安全宣传周】网购好物竟是水军控评!绥化公安破获一起“网络水军”非法经营案 — 澎湃新闻
  20. 水军搅浑网络舆论 舆情研判更需“火眼金睛” — 新华舆情
  21. 公安机关2022年关闭“网络水军”账号530余万个、非法网站530余个 — 新华社
  22. 网络“治水”,给真相留出通道 — 中国经济网
  23. 中央网信办启动“清朗·‘饭圈’乱象整治”专项行动 — 中国网信网
  24. 2021年“清朗”系列专项行动处置账号13.4亿个 — 央视网
  25. 中青网评:携手守护清朗网络空间 — 中国网信网
  26. 涉案近2000人 湖北首例“黑公关”案近日告破 — 人民日报
  27.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出台《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和《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管理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
  28. 两高一部:对组织水军、编造涉性话题等网暴违法犯罪从严处罚 — 观察者
  29.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疫情信息的人,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 中国法院网
  30. 关于公安机关办理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件的几点思考 — 法制网
  3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32. 两高发布关于办理网络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33. “网络水军”违法犯罪活动调查 — 新华社
  34. 公安部通报“净网2018”专项行动相关情况 — 光明日报
  35. 公安部“净网2020”专项行动全面展开 严打涉疫情“网络水军”及侵害 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 — 中国网信网
  36. 公安部新闻发布会通报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净网2021”专项行动的工作举措和取得的成效等情况 — 中国政府网
  37. 网络水军的罪与罚 — 网易
  38. “百日行动”依法关停“网络水军”账号21万余个 — 百家号
  39. 公安机关打击网络水军,人民网评:对带节奏严惩不贷! — 百家号
  40. 不用产品全靠编 — 新浪微博
  41. 【#10万多水军每个... — 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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