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筹架构指的是股东通过在境外设立离岸公司,将境内开展主营业务公司的资产(或股权)注入或转移至境外公司,从而实现境外控股公司海外上市融资目的的架构。[1]设立红筹架构的目的一般为:SPV合并境内经营实体的业务和经营记录,继而由SPV实现境外融资、上市。实践中,红筹架构主要可分为股权控制类和协议控制类两类。[2]
自90年代末,红筹架构开始使用;国务院于1997年6月20日发布21号文,俗称“红筹指引”,明确境外上市各主要方式均需报中国证监会审批和备案。2003年4月1日,证监会取消无异议函制度,中国企业境外上市进入一波新的高潮,直接刺激了红筹模式的广泛使用。直至2006年8月,商务部等6部委发布《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为止,红筹架构是跨境私募与海外上市的首选架构。[3][4]
简介
改制结束的这类公司就叫红筹架构公司(一般指还没有公开上市的公司)。简单讲就是主要业务、利润来源可能还是在国内,但是利润最终归属方变成了外国公司,方便引进国外私募上市。

发展
使用红筹架构的私募股权投资,先由国内公司的创始股东在英属维京群岛、开曼群岛设立离岸公司(法律上称为“特殊目的公司”),然后利用这家离岸公司通过各种方式控制境内权益,最后以该离岸公司为融资平台发售优先股或者可转股贷款给基金进行私募融资,乃至最终实现该离岸公司的海外上市,也称为红筹上市。
模式
在红筹架构下,根据控制境内权益的方式不同发展出不少变种,有股权/资产收购模式,也有协议控制模式,尤其以“协议控制”模式最为知名。“协议控制”,又称“新浪模式”、“搜狐模式”、“VIE”,在2006年以前主要应用于互联网公司的境外私募与境外上市。由于外商直接投资增值电信企业受到严格限制(法律要求投资的外商必须是产业投资者,基金这种财务投资者不属于合格投资人),而互联网业务在我国法律上又归属于“增值电信业务”,聪明的基金为了绕开这些限制,发明了协议控制这种交易架构,后来该架构得到了美国GAAP的认可,专门为此创设了“VIE会计准则”,即可变利益实体准则,允许该架构下将国内被控制的企业报表与境外上市企业的报表进行合并,解决了境外上市的报表问题,故该架构又称“VIE架构”。有说法说是搜狐最先使用了该方法,也有说法说是新浪最先使用了该方法,故有前述两种别称。

扩展阅读
参考资料 4
- 参考 1
- 参考 2
- 一文读懂红筹架构! — 跨境金融监管研究
- 参考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