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中行政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已撤销的行政区,在今广东省南部。1952年,置粤中行政区及粤中行署,由原珠江专区与西江专区合并而成,行署驻江门市。1954年6月,中共粤中区党委、粤中行署由江门市迁入佛山市大福路10号。
行政区划
1952年,辖三埠镇(县级);原西江专区所属高要、广宁、四会、新兴、罗定、云浮、郁南、德庆、封川、开建10县;原珠江专区所属中山、顺德、南海、三水、番禺、东莞、宝安7县;原东江专区所属博罗、龙门、增城3县;原粤中专区所属新会、鹤山、高明3县和原属广西省的怀集县;由宝安、东莞、中山3县所属海岛合并设渔民县。
1953年,撤销三埠镇,并入开平县(属粤西行政区);原中山县的石岐镇改设石岐市,由省直辖;渔民县改名珠海县。
1954年,粤中行署辖24县(中山、顺德、南海、三水、番禺、东莞、宝安、增城、博罗、龙门、珠海、新会、高明、鹤山、封开、怀集、高要、广宁、四会、新兴、罗定、云浮、郁南、德庆),1市(石岐)和2省辖市(江门、佛山)。
佛山专区
1956年2月,粤中行署改制,成立中共佛山地委、佛山专区,因驻地佛山得名,辖13县(中山、珠海、番禺、顺德、南海、三水、新会、鹤山、高明、台山、开平、恩平、花县),1市(石岐)和2省辖市(佛山、江门)。
1958年11月至1959年1月,佛山专区曾改称广州专区。其中1958年12月15日,撤番禺、顺德2县合设番顺县。
1959年1月,专区复名佛山专区。撤销惠阳专区。撤销惠州市,改设惠州镇,划归惠阳县管辖。将惠阳、惠东、增城(包括龙门)、博罗、宝安、东莞7县划归佛山专区。韶关专区的从化县(包括佛冈)划归佛山专区。
1960年,撤番顺县,复设番禺、顺德2县。1960年8月,原属佛山专区的花县、从化县划归广州市。
1961年增城县与龙门县分开。
1963年原属佛山专区的惠阳(驻惠州镇)、博罗、宝安(驻深圳)、东莞、增城、龙门(驻龙城镇)6县划到复设的惠阳专区。
佛山地区
1970年,佛山专区更名为佛山地区,佛山、江门改为县级市。佛山地区辖南海、顺德、三水、高鹤、台山、恩平、番禺、中山、珠海、新会、开平、斗门12县和佛山、江门两市。
1975年,把原属佛山地区的番禺县划给广州市。
1979年11月,珠海市改为地区一级的省辖市,直属广东省领导。
1980年1月,佛山地区革命委员会改设佛山地区行政公署,辖中山、斗门、顺德、南海、三水、高鹤、新会、台山、开平、恩平10个县和佛山、江门2个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