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1月10日在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张永良,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等。[1]
社会事件
2021年2月,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流动资金贷款贷前、审查、贷后管理不到位,遭中国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对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50万元;对蔡海森予以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对刘激韵予以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1]
2021年8月6日,福建银保监局日前对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家支行开出罚单。建新支行因个人经营性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被处罚款30万元;仓山支行因个人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被处罚款50万元;八一七路支行因个人消费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被处罚款50万元。[2]
2021年8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发布了一张罚单,剑指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负责人。针对违法行为,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对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658万元罚款。[3]
参考资料 3
- 多家银行开年领罚单!贷款业务成重灾区 _银行_金融频道首页 — _财经网 - CAIJING.COM.CN
- 福建福州农商行三家支行被合计罚130万元,均因贷后管理不到位 — 今日头条
- 涉嫌14项违法违规行为,福州农商行被罚658万元_新浪财经_新浪网 — 新浪财经_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