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宏强,男,1954年5月出生,汉族,湖北宜都人,1975年6月参加工作,197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文化,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任宜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15年8月18日消息,王宏强涉嫌受贿罪一案,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已依法向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2]
人物履历
1975年6月-1977年7月 宜都县西湖公社党委副书记、书记,官垱管理区党总支副书记;
1977年7月-1981年10月 枝城公社党办副主任、主任;
1981年10月-1984年2月 共青团宜都县委书记(其间:1981年7月-1983年7月宜昌农校中专班学习);
1984年2月-1988年1月 宜都县陆城镇党委书记(其间:1985年9月-1987年7月宜昌师专大专班脱产学习);
1988年1月-1990年11月 枝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1990年11月-1993年10月 中共枝城市委常委、枝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其间:1992年2月-1992年7月华中师范大学全省第十期县市长培训班学习);
1993年10月-1996年1月 中共当阳市委常委、当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其间:1992年9月-1995年7月武汉大学在职大学班学习);
1996年1月-1996年8月 中共当阳市委副书记、当阳市人民政府市长;
1996年8月-1999年6月 中共嘉鱼县委书记;
1999年6月-1999年9月 宜昌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其间:1997年3月-1999年12月华中理工大学硕士在职学习);
1999年9月-2001年6月 宜昌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书记、主任;
2001年6月-2001年11月 宜昌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宜昌市科委书记、主任;
2001年11月-2003年9月 宜昌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宜昌市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
2003年9月-2003年12月 宜昌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宜昌市政府办党组书记、主任,宜昌市科学技术局党组书记、局长;
2003年12月-2005年7月 宜昌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宜昌市政府办党组书记、主任(其间:2002年9月-2005年6月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在职学习);
2005年7月-2005年12月 宜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秘书长,宜昌市政府办党组书记、主任;
2005年12月-2012年1月 宜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其间:2006年6月-2006年7月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管理培训班学习);
2012年1月-2014年5月 宜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2][1]
涉嫌违纪
2014年04月,宜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宏强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免职职务
涉及案件
立案审查
2014年10月,经湖北省委批准,湖北省纪委对宜昌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王宏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经查,王宏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
双开处分
王宏强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受贿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湖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宏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提起公诉
参考资料 3
- 宜昌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宏强被公诉 曾任副市长(分管城建) — 中国经济网
- 湖北省检察机关依法对王宏强提起公诉 — 高检网
- 湖北宜昌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宏强涉严重违纪被免职 — 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