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哲,男,1960年8月生,河南滑县人。汉族。郑州大学经济系政治经济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学士。1985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12月参加工作。[1]曾任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书记、理事长。[2]
2023年2月,王哲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河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3]
人物履历
1977.12—1979.09 河南省滑县老店联中民办教师
1979.09—1983.07 郑州大学经济系政治经济学专业学习,获经济学学士学位
1983.07—1987.07 河南省安阳市计委干部
1987.07—1988.12 河南省安阳市计委副科级协理员
1988.12—1991.07 河南省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科副科长
1991.07—1992.10 河南省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科科长
1992.10—1994.10 河南省安阳市第一橡胶厂副厂长(下派)(1991.07—1993.06 在河南大学经济系经济学专业研究生进修班学习)
1994.10—1996.12 河南省安阳市计委副主任、党组成员
1996.12—1998.01 广东发展银行安阳支行副行长
1998.01—1998.06 广东发展银行安阳支行行长
1998.06—2001.05 河南省安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副书记
2001.05—2003.06 河南省林州市委书记
2003.06—2004.03 河南省林州市委书记、人大主任
2004.03—2009.03 河南省焦作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09.03—2011.09 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郑东新区管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2011.12.26 辞去郑州市副市长职务)
2011.09—2016.05 中共郑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16.05—2017.09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书记
2017.09—2019.03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书记、理事长
2019.03—2020.07 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1][3]
中国共产党河南省第十届委员会委员。[4]
任免信息
2009年3月2日—7日,郑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郑州召开。大会选举王哲为郑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5]
2009年3月6日,焦作市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六次会议。会议决定免去王哲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6]
2011年12月26日,王哲同志因工作需要,提出辞去郑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郑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决定:接受王哲辞去郑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郑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7]
2017年9月6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决定:任命王哲为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理事长。[8]
2019年3月1日,河南省农信联社召开干部会议,宣布省委关于省农信联社主要领导调整的决定。免去王哲同志的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书记、理事长职务。[2]
人物事件
2023年2月,据河南省纪委监委消息: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党委书记王哲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河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3]
参考资料 8
- 河南省政府任命两名官员:王哲、王红职务调整 — 今日头条-大河报
- 河南省农信联社“换帅” 王勇接任党委书记、理事长 — 每日经济新闻-今日头条
-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党委书记王哲被查 — 今日头条-新京报
- 中国共产党河南省第十届委员会委员名单 — 河南省人民政府
- 郑州市人大常委会2009年3—4月份大事记 — 郑州人大
- 焦作市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会议 任命丁保东牛越丽为副市长 — 河南省人民政府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哲辞去郑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决定 — 郑州人大
-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王哲任职的通知 — 河南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