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宋乾德三年(965年),改白沙徴科院为玉沙县,属江陵府。至道三年(997年),玉沙县改属复州。宝元二年(1039年),降沔阳县为镇,属玉沙县。熙宁六年(1073年),废复州,降玉沙县为镇,属江陵府监利县。元右元年(1086年),置复州和玉沙县,沔阳镇仍属玉沙县。南宋端平三年(1236年),复州为复州路,以玉沙为附郭县。
元世祖至元十五年(1278年),改复州路为沔阳府,属河南行省荆湖北路宣慰司,辖景陵(今天门市)、玉沙二县,府治和玉沙县治沔阳城(今仙桃市 沔城回族镇)。
明洪武元年(1368年),沔阳府改属湖广行省。九年(1376年),降沔阳府为州,州治沔阳城。并玉沙县地入州,直属湖广政司,领景陵县。
县治治所
宋朝(960-1279)北宋,地方行政分路、州、县三级设置。玉沙县治往来于新堤、沔城两地。太祖建隆元年(960),复州州治竟陵,沔阳县治沔城。乾德三年(965),改复州为江陵府,废沔阳县,置玉沙县,县治迁今洪湖市(新堤),沔阳县降为沔阳镇。至道貌岸然光三年(977)复改江陵府为复州。熙宁六年(1073)又改复州为江陵府,废玉沙县,置监利县,县治迁今监利城,沔阳仍为镇。元佑元年(1086)又改江陵府为复州,复置玉沙县,县治今洪湖市(新堤),沔阳仍为镇。南宋,地方行政设置未变动。理宗端平三年(1236),复州州治从竟陵再迁沔城,玉沙县治从新堤迁回沔城。
元朝(1279-1368)地方行政分行省、府、县三级设置。玉沙县治在沔城。至元十二年(1275)改复州为复州路,至元十五年(1278)改复州路为沔阳府。县名仍为玉沙县。(路)府、县同治沔城。
明朝(1368-1644)地方行政分(行省)布政司、府、州三级设置。洪武九年(1376)改沔阳府为沔阳州,并玉沙县,州治沔城。从南宋端平三年至洪武九年,府、县同城141年。洪武九年至嘉靖十年(1531)沔阳为直隶州,相当府,历时155年。嘉靖十年以后,沔阳降为散州,属承天府。州治一直设沔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