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国家劳动部将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的工种定为特殊工种,并明确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确定。[1][2]
特殊工种不是一个正式的概念,只是约定俗成的叫法。所以,标准或法规对它没有正式的定义。[2]特殊工种,不同于特种作业。1978年中国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文件,对因长期在特殊岗位上工作、而身体受到重大影响的原国有企业职工实行待遇补偿和机制激励,明确规定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对象和退休年龄、岗位工作年限等。[3]
产生背景
新中国成立70年来,经济社会经历了巨大变革。职业分类与标准随之发展,初期30年构建了工业体系基础,但受经济水平与户籍制度影响,城乡二元结构显著,城镇化进展缓慢,至1978年底城镇化率仅17.9%。改革开放初期,社会结构单一,职业以农民、工人、商业服务人员、知识分子和军人为主,构成“工、农、商、学、兵”体系。工业结构亦较简单,工人分类依行业划分,包括森林、石油、矿业、钢铁、铁路、交通驾驶、木工、电工、钳工、清洗、焊接、纺织等特殊工种职业。[4][5]
提出和演变
1951中国颁布的《劳动保险条例》提出了特殊工种的概念,1978年中国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文件,对因长期在特殊岗位上工作、而身体受到重大影响的原国有企业职工实行待遇补偿和机制激励,明确规定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对象和退休年龄、岗位工作年限等。[3]
发展
改革开放深化与农村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显著提升了农业生产力,缓解了粮食短缺问题,促使农村劳动力大量释放。此背景下,东南沿海乡镇企业迅速崛起,外资企业积极进驻,加速了中国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期间,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至城市就业,形成“农民工”群体,其户籍保留农村,成为城市建设的重要力量。工业快速发展催生了多样化的产业工人,城市建设中电工、水暖工等特殊工种群体扩大。[4][5]
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鉴于工业基础薄弱、技术落后及劳动保护不足,中国为井下、高空、高温作业者及从事特别繁重或有害健康劳动的职工设立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制度,旨在保障特殊工种的权益。[6]中国关于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法律法规体系包括《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作为基础,辅以《国家劳动总局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草案)》细化执行。此外,地方如广东省通过《广东省劳动局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试点遇到的若干政策问题处理意见》等文件结合地方实际进行规范。同时,为纠正违规提前退休现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为进一步强化管理,还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工作的通知》及《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共同构成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法律与政策框架。[7][8][9][10][11][12]
现状
中国对特殊工种工人的补偿措施包括提前退休及有毒有害岗位津贴,但面临挑战:特殊工种目录自1999年后未更新,岗位津贴涨幅有限,已难以适应经济快速发展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广泛应用带来的新职业、工种增加。因此,及时填补特殊工种劳动者的权益空白成为行业企业劳动者的迫切需求。[13]部分特殊工种因劳动强度大、危险度高、涉及有毒有害物质接触,依据中国国家规定享有提前退休权益,然实际执行中,众多该领域劳动者未能顺利获得此待遇。[14]
具体内容
特殊工种: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健康或安全有重大危害的工种。如:焊工、电工、锅炉工、驾驶员、起重工等。 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岗位类别的统称。[5]
《劳动法》对特殊工种的具体划分和规定:
(1)特殊工种名录须经地级市以上劳动保障部门确认。
(2)职工本人符合特殊工种退休的条件。 [5]
常见分类
| 类别 | 内容 |
|---|---|
| 电工作业 | 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
| 焊接作业 | 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
| 起重机械作业 | 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
| 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 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
| 登高架设作业 | 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
| 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 | 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
| 压力容器作业 | 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
| 制冷作业 | 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
| 爆破作业 | 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
| 矿山通风作业 | 主扇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 |
| 矿山排水作业 | 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 |
| 矿山安全检查作业 | 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 |
| 矿山提升运输作业 | 主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勾)工 |
| 采掘(剥)作业 | 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 |
| 矿山救护作业 | |
| 危险物品作业 | 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
| 经中国国家局批准的其它作业 |
参考资料[2]

价值影响
提前退休法律法规
中国关于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法律法规体系包括《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作为基础,辅以《国家劳动总局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草案)》细化执行。此外,地方如广东省通过《广东省劳动局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试点遇到的若干政策问题处理意见》等文件结合地方实际进行规范。同时,为纠正违规提前退休现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为进一步强化管理,还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工作的通知》及《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共同构成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法律与政策框架。[7][8][9][10][11][12]
提前退休条件
从事符合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人员可以提前5年退休。[17]特殊工种退休条件依据累计工作年限设定,所从事的特殊工种必须属于劳动部和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工种的范围。具体为:高空及繁重体力劳动满10年,井下、高温作业满9年,其他有害健康工作满8年。法定退休年龄为男55周岁,女45周岁。符合这些条件的职工应退休。特殊工种涵盖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起重机械操作、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锅炉及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矿山通风作业(含通风及相关安全检查等)、提升运输、采掘作业、矿山救护、危险物品作业等,以及中国国家局批准的其他相关作业。[5]
提前退休材料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资料的认定规定:
(一)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以职工档案为审批资料,严格按中国政策规定,审查职工的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工作岗位、从事工种等原始记录。在原国有、集体企业从事过中国规定的提前退休特殊工种并达到规定年限的职工,在达到中国规定的特殊工种退休年龄时,按其职工档案的原始记载审核认定。[2]
(二)职工档案中从事特殊工种原始记载资料不全,或达不到规定年限的,不能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特殊情况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后据实处理,是针对当时的情况和仅限于上述特定的条件。[2]
(三)对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应按职工原始档案的原始记录为认定依据。对职工档案中没有任何从事特殊工种记录,通过后来补办的证明材料,不能作为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依据。[2]
(四)特殊工种范围的界定,以中国原各行业主管部、委下发的有关文件为依据。对于工种名称、劳动条件、专业性质与其他行业均相同的工种,如原各行业主管部、委下发文件时,经中国原劳动部同意,已明确规定可以比照其他行业特殊工种执行的,方可比照执行;否则,不得比照执行其他行业的特殊工种。[2]
(五)对从事特殊工种基层干部的界定,仅限于工作条件与职工相同且跟班作业的班组长。[2]
提前退休办理
审批表和相关材料统一交市劳动保障局对外办事窗口核准,受理后经核准符合规定办理伤病提前退休条件,在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对职工按特殊工种办理退休在资格初审之后,正式审批之前,对拟退休时间等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后无群众举报或提出异议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方可核准。[2]
(其他市)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工作,实行每两月集中审批一次,即:逢双月审批(各县、市、区逢双月向市劳动保障局申报),并从审批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手续的次月起计发基本养老金。[2]
相关事件
2005年2月14日15时01分,辽宁省阜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孙家湾煤矿海州立井发生一起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14人死亡,3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968.9万元。其事故造成的原因之一是孙家湾煤矿海州立井“一通三防”、机电管理混乱。外包工队井下特殊工种长期违规无证上岗,违章带电检修电气设备。[18]
参考资料 18
- 如何破解特殊工种遭遇的新问题 — 中国就业网
- 【工·普法】特殊工种弄啥嘞? — 微信公众平台
-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217号提案的答复 —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新职业的兴起缘由及启示 — 人民论坛网
- 什么是特殊工种? — 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关于对政协安顺市第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07号提案的答复 —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 浙江省人民政府
- 国家劳动总局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草案)(摘录) — 南昌市人社局
-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政策?年龄及工龄如何认定?向哪个部门提出申请? — 包头市人民政府
- 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工作的通知 — 合肥市人社局
- 广东省人民政府 转发《国务院关于严格执行工人退休、退职暂行办法的通知》 — 广东省人民政府
- 【社保日日学】特殊工种怎么认定? — 微信公众平台
- 工人日报社评:特殊工种,劳动保障当及时“成长” — 百家号
- 部分特殊工种工人提前退休困难重重 建议给予高工资、津贴补偿 — 中工网
- “技术工人队伍是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重要力量” — 微信公众平台
- 为梦想拼搏 为青春献礼——我国亿万技术工人发扬工匠精神为“中国制造”贡献力量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6135号建议的答复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本网授权发布: 辽宁省阜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孙家湾煤矿海州立井“2.14”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