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色经济

国民经济体的一部分

灰色经济

灰色经济(grey economy)又称地下经济,是国民经济体的一部分。灰色经济指所有未被列入公布的国民生产总值中,但是创造价值的经济活动,因为灰色经济的存在,真正的价值创造未被全部反映出来。[0][1][2]自20世纪六七十年代一些东欧国家的工薪阶层开始从事非正式的经济活动,世界各国在经济方面呈现出灰色地带。[3]灰色经济因税收负担、劳动力市场监督程度、社会转移支付、公共服务质量和多种经济成份的不规则竞争等因素产生,[4]具有隐蔽性、变动性、模糊性等表现特点。[5]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按照国民经济总决算的标准根本不应该被纳入计算的价值创造,例如无照经营、从事第二职业和个人的社会福利工作等自给自足的经济活动和虽然应当被纳入决算,但因为各种原因(比如隐瞒)才未被列入的价值创造,例如走私、偷漏税等经济活动。[1]

灰色经济(grey economy)又称地下经济,是国民经济体的一部分。灰色经济指所有未被列入公布的国民生产总值中,但是创造价值的经济活动,因为灰色经济的存在,真正的价值创造未被全部反映出来。[1][2][3]

自20世纪六七十年代一些东欧国家的工薪阶层开始从事非正式的经济活动,世界各国在经济方面呈现出灰色地带。[4]灰色经济因税收负担、劳动力市场监督程度、社会转移支付、公共服务质量和多种经济成份的不规则竞争等因素产生,[5]具有隐蔽性、变动性、模糊性等表现特点。[6]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按照国民经济总决算的标准根本不应该被纳入计算的价值创造,例如无照经营、从事第二职业和个人的社会福利工作等自给自足的经济活动和虽然应当被纳入决算,但因为各种原因(比如隐瞒)才未被列入的价值创造,例如走私、偷漏税等经济活动。[2]

灰色经济在全球各国有不同的经济现象。在2010年后,中国灰色经济发展呈现出“趋势性”下降特征,但2007-2016年的绝对量始终在2万亿到7万亿人民币的区间内。[7]在波兰灰色经济主要分为没有进行登记的公司,通常包括建筑、制衣、贸易和运输等服务业和已经合法地登记的企业,在暗地里搞非法经济活动。[8]俄罗斯,灰色清关是俄罗斯灰色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与海关官员合作,推动灰色清关行业的繁荣发展。[9]灰色经济导致的税收流失会使国库缺乏足够的保障,直接威胁财政安全。[10]灰色经济影响了国民收入分配的基本原则,间接导致经济结构失衡,[11]使劳动者对正当财富分配的观念产生了质疑,形成错误的社会风气。[12]

定义

20世纪60、70年代,一些东欧国家的工薪阶层开始从事非正式的经济活动,以求提高生活水平。这些活动被称为“灰色经济”。[4]也称为地下经济,是国民经济体的一部分。通常国民经济主要包括两个方面:正式的经济和灰色经济。灰色经济指所有未被列入公布的国民生产总值中,但是创造价值的经济活动,因为灰色经济的存在,真正的价值创造未被全部反映出来。[1][2][3]

隐蔽性

之所以称这种经济活动为灰色经济,是因为这种经济活动是背着政府暗中进行的,人们可以感知地下经济存在,却无法通过正常统计资料获知全部经济状况,因为从事灰色经济活动者是不会向政府机关报送真实的年报月报表的。通常在实施之前,灰色经济行为经过了策划和研究,使用多种手段,环节连贯,运作隐蔽。此类行为的利益重心通常是涉及地方利益、企业利益和个人利益,参与各方可能会分享利益,建立经济伙伴关系,各方彼此配合默契,而不易被外界察觉。[6]

变动性

因为灰色经济是违反国家有关管理和控制规定的不合法的经济活动。所以当”法”的规定标准发生变化,原来属于非法的行动变成合法,那么正常的经济活动和灰色经济的界限也会随之变化。灰色经济行为可能会出现变化的情况,原因在于这种变通行为具有诱导性,而关键点很难确定。有时会留下明显的痕迹,被明确认定为违规行为,进而追究责任。[6]

模糊性

灰色经济的规模无法用准确的数字界定和廓清,并且也无法考察。灰色经济涉及社会经济各个方面的问题与矛盾,在灰色经济的活动中,往往同时存在改革与保守、合理与悖理、合规与违规。灰色经济活作为一种非正式的经济活动,一方面作为正式经济活动的补充几乎无处不在;另一方面,因为其不承担“正式”的职能,因此在经济运行的系统中很难找到灰色经济活动的位置。政府对灰色经济行为没有明确的针对性强的政策规定, 对灰色经济的是非认定,在经济政策、 法规、制度中难以找到清晰的衡量标准与依据。[6]

财政资金和其他公共资金的流失

财税体制对财政资金流向和地方预算缺乏有效监控,导致各项行政管理支出和公共服务支出缺乏具体标准,给予政府支出过大的自主权,从而导致政府支出结构不合理。且政府预算外的资金的使用开支不受限制且没有具体规模要求,这种预算外收入往往被某些单位用作奖金、福利或公款消费的资金来源。其次国有固定资产投资存在严重问题,包括投资项目层层转包、工程款层层剥离等现象,这些情况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漏洞和损失。[12][13]

金融腐败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承载着国民经济的重要功能,而金融安全则直接关系到国家的整体安全。金融行业具有广泛的公共性和社会性,所以其风险传染性和隐蔽性非常严重。[14]金融腐败通常涉及巨额款项,对于金融体系的稳定发展具有广泛而严重的冲击。另外,由于经济资源的稀缺性,金融资源是经济资源中最为稀缺的。如果配置的权力无法得到有效约束,就会带来权力寻租的机会,导致金融腐败问题的出现,从而助推灰色经济的发展。[12][13]

金融腐败
金融腐败

行政许可和审批中的寻租行为

在行政审批制度中,政府不同部门的行政审批程序容易产生随意性和不透明性,官员的自由裁量权也没有受到适当的监督和限制。一些党政官员为谋求私利,利用自己的职权入股企业,所获得的股权多是通过滥用审批权、检查权和资源控制权等手段获取的。其次,行政审批的范围较广,涉及的项目过多,审批内容繁杂会导致行政手段过度介入资源配置,并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过度干预。最后审批流程繁冗,时间周期长,效率低下,不符合现代化管理的要求也会对灰色经济活动提供重要条件。[12][13]

权力寻租
权力寻租

土地收益流失

随着国家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让问题会越来越普遍。然而,在监管机制存在漏洞的情况下,许多房地产开发商并非通过正当途径如“招拍挂”来获取土地,而是通过与官员进行幕后交易。有些地方政府将本应该通过公开竞拍方式出让的土地以协议的形式出售,虽然定价和收支都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但在实际操作中并未得到有效监管。这些开发商以低价获得土地,不仅为他们谋取了巨大利润,也为一些官员带来了不正当收入。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农民仅能获得极少量的征地补偿款,这让地方政府获取灰色收入的空间进一步扩大。[12][13]

税收负担

逃避税收是灰色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因之一,因为它促使个人家庭选择转入未申报和未纳税的灰色经济中,或者在从事官方经济工作之外还进行灰色经济活动。据坦济(Tanzi)指出,[15]在灰色经济劳动力供求均衡模型中,个人所得税间接税的增加将导致地下经济劳动力供给增加,而官方经济中的资率上升将提高税后入,从而减少地经济劳动力的供给。[5]

劳动力市场监管程度

劳动力市场监管程度对于个人选择和企业用工成本都产生影响。例如,涉及每周工作时数、法定退休龄、营业执照和外国人工作限制等法律条例的严格程度,会缩小个人在官方经济中的选择空间,并增加企业的用工成本。因此,一些人会有转入地下经济的动机。[5]

根据约翰逊(Johnson)对76个发展中、转型及OECD国家的研究,以下几点得到证实:劳动力市场监管较严的国家地下经济规模比较强。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一国的劳动力市场监管水平每上升一个级别,该国的地下经济规模将平均上升8.1%。对官方经济地下化影响最直接的是执法的严格程度,而不仅仅是劳条例本身。[5][16]

社会转移支付

转移支付与灰色经济的关系主要体现在失业救济类支付上。失业救济金的发放是对失业人口提供暂时性的经济补贴,但一旦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并进入正规经济,他们将不再有资格领取救济金。因此,当失业救济金的数额较高时,失业人员选择领取救济金并参与灰色经济活动的总收入往往会超过他从正式经活动所获得的收入。[5]

公共服务质量

公共服务既指基础设施等公共物品,也指政府机构的运作和提供的服务。当公共服务质量下降时,例如公共设施破旧失修、政府行政部门官僚作风导致办事效率降低、贪污摊派与受贿增加,企业和个人往往选择转入地下经济来规避腐败和行政低效带来的额成本。这常常会导致国家税收减少,进而导致用于公共设施建设和行政部门人员培训的资金减,进一步恶化公共服务质量并促使灰色经济发展。[5]

多种经济成份的不规则竞争

多种经济成份的不规则竞争,使得灰色经济行为不断发展。众多的乡镇企业、民营企业三资企业,基本上是利用市场经济模式生长和发展起来的,为了在经济竞争中实现利润最大化,以及为能在双轨制条件下争夺到生产性资源,普遍在经营中运用灵活经营手段,走灰色经济行为路线,以此来达到经营目的。[17]

分类

灰色经济是指未被列入价值创造的领域,主要包括以下两种:一种是按照国民经济总决算的标准根本不应该被纳入计算的价值创造,典型代表是所谓的自给自足经济,主要包括邻居间的互助、家政服务、园艺工作、在私人救助组织的自愿无偿劳动(志愿者组织)以及个人的社会福利工作等。[2]

另一种是虽然应当被纳入决算,但因为各种原因(比如隐瞒)才未被列入的价值创造。其典型代表是所谓的地下经济,涉及打黑工、走私、逃税等活动,这些大多属于非法领域。这些列举表明,自给自足的活动一般合法,而地下活动大多非法。[2]

无照经营

未经合法许可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非法经营行为;[18]

未按照法律规定得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但获得了营业执照并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18]

已取得合法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获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18]

已注销登记或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在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注册手续,仍然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18]

超越核准登记经营范围,或擅自从事需取得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方可进行的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18]

第二职业

第二职业是指除了第一职业之外从事的另一种收入来源。相较于第一职业拥有的养老、医疗、住房和失业救济等保障,第二职业不享有这些福利待遇。主要涉及退休人员、兼职人员、少数政府工作人员、农民等。[19][20]

退休人员

有些工人和科技人员,因退休后仍拥有技术熟练或特长,选择再次就业。由于他们的经验丰富且具有独特技能,第二业往往比退休时的收入更高。[19][20]

兼职人员

第二职业主要指那些工程技术人员、教师和企业职工等,在闲暇时间以自己的专业技能为依托,从事种技术咨询、知传授或者帮工等业余工作。他们的第二职业相对于主职工作来说较为不稳定,存在较大的随机性[19][20]

少数政府工作人员

虽然政府规定公务员不允许从事第二职业,但在实际情况中,仍会存在一些人通过亲戚朋友或秘密手段从事另外的职业。[19][20]

农民

农民在农闲时间选择到城市打工或从事商业活动。[19][20]

走私

走私是一种违法行为,指通过非法运输货物或携带、邮寄物品进出境。[21]走私行为不仅涉及到违反国家进出境通关手续和相关税费规定,更严重地,走私违反了国家规定的禁止和限制进出境货物、物品的法律法规。这不仅对内部国家贸易秩序和民族工业发展造成了极大威胁,也会危害人民的安全和健康。同时走私行为还会对国际社会产生负面影响,损害国家的声誉和信誉。[22]

走私
走私

偷税

偷税是纳税人有意违反税法规定,采用欺骗、隐瞒等非法手段,不按照规定缴纳应该纳税款的行为。[23]判断偷税是否成立,需要从三个方面进行分析:首先,主观上必须具备“故意”成份,也就是知道有关税法规定并采取了不符合规定的手段;其次,客观上必须涉及欺骗、隐瞒等违法行为;最后,行为产生的结果是“不按规定缴纳应税款”。[24]

偷税
偷税

逃税

逃税是指在财务、会计、税务等经济活动中,纳税人以非法手段规避税收,故意制造虚假账目、改动凭证、伪造单据和篡改帐簿等手段,以达到占有税款、少缴或迟缴税款的目的。逃税的动机往往涉及非法占有税款等不法行为,并采取技术手段来隐真相,掩盖违法行为。[25]

逃税
逃税

跑分

“跑分”行为是指不法分子通过自建平台,利用普通用户的银行卡、电话卡或支付账号代收款项、充值等手段,为网络赌博、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提供非法资金转移渠道。[26]不法分子往往以“兼职”为名,招揽成员提供其银行卡或支付账号等,代为收款或充值等操作,从而获取佣金。主要目的是将非法资金分流、洗白并向境外流出,增加公安机关追查资金流向的难度。[27]

跑分
跑分

中国灰色经济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灰色经济的规模波动较大。其中1990年的灰色经济规模最小,仅相当于GDP的3.53%,而2003年的规模最大,达到了18.81%。总体来看,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早期以及2003-2009年三个阶段,中国的灰色经济活动相对较活跃。在2010年后,灰色经济发展呈现出“趋势性”下降特征,最近几年地下经济发展变缓,与上一个周期相比下降到了5%以下的水平(相对同期GDP)。通过对比中国历年GDP增速,中国经济的发展周期与GDP的相对规模高度相关。其背后的联动机制主要涉及电力消费、非正规劳动力市场等中介因素的作用。因此,考虑到灰色经济的影响,中国的真实经济规模一直存在系统性的低估。随着统计制度的逐步完善,低估的程度有所降低,官方统计核算能够更好地反映真实经济活动。尽管灰色经济相对规模并不突出,但2007-2016年的绝对量始终在2万亿到7万亿人民币的区间内,灰色经济已经成为中国经济社会中一股不可忽视的重力量。[7]

中国灰色经济的相对规模(1979-2016年)
中国灰色经济的相对规模(1979-2016年)

中国的灰色经济在GDP中占比十分重要,其中涉及违法犯罪活动的部分相当可观。地下钱庄则作为一种非法市场化金融平台,在中国的活动非常频繁,对国家经济金融秩序和安全产生严重威胁。[28]灰色经济的不断发展将变相助长贪污腐败行为,以及走私、骗税、逃汇等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成为这些犯罪行为大量滋生的有效掩护和促进因素,从而引发经济领域犯罪现象不断膨胀。[29]

波兰灰色经济

波兰的灰色经济可以主要两类。第一类是指没有进行登记的公司,通常包括建筑、制衣、贸易和运输等服务业。在这些行业中,通常由个体经营或非法雇佣他人工作。第二类则是已经合法地登记的企业,在暗地里搞非法经济活动,有意识地隐瞒国家机构,逃避税收、关税和保险费等。[8]

在2002年,波兰的灰色经济规模占据了国内生产总值的27%,比2001年增长了8%。有大约500万员工从事灰色经济活动,占就业人口的21%。这导致国家税收损失超过100亿兹罗提。在私人企业中,非法雇工是一个常见现象,在波兰约有500万人从事未经注册的工作,其中包括大约170万名失业者。[30]灰色经济破坏了公平竞争的环境,促进了腐败现象的滋生,成为波兰经济领域复杂的问题。随着波兰加入欧盟后,法律和政策的完善和透明化,波兰正逐步减小灰色经济的规模。[31]

关税方面,国家每年预计损失数以亿计美元。这种违法行为通常包括不受海关控制的进口和出口货物、伪造产地,以及借口过境非法运送货物等行为。大量偷运的物品包括烟酒类、汽车和电气产品,严重影响国家税收和正常经济发展。[8]

波兰的银行法与市场经济需求不相符,这加剧了非法交易现象。该问题影响了银行客户和银行职员。一些公司和个人通过使用非法抵押品、伪造支票和汇票等方式获得贷款。波兰版权管理不力也导致灰色经济繁荣。此外,非法录制影音带和盗用商标也无处不在。[8]

俄罗斯灰色经济

灰色清关是俄罗斯灰色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灰色清关”是指出口商为了避免复杂的通关手续,将与通关有关的事务委托给专门的清关公司处理的一种通关方式。这种方式源自于1991年苏联解体后的俄罗斯。为了鼓励进口,简化手续,俄罗斯允许成立清关公司来代办进出口手续。然而很多的清关公司实际上都由俄罗斯官员的亲朋好友开设,从而形成了长时间存在的“灰色清关”现象。[32]

在20世纪90年代初的俄罗斯,经济困难使得日常用品短缺,当地急需进口大量廉价货品。因此,许多商人开始从事民间贸易。然而,俄罗斯方面的清关手续非常繁琐,关税也混乱不堪。为了鼓励进口贸易,并简化海关手续,俄罗斯海关暗中容许了一些“清关”公司代表货主办理相关业务。这些俄罗斯的清关公司具有半私人、半官方的性质,背后关系复杂,通常与腐败官员和黑社会组织有勾结。它们与海关官员合作,推动灰色清关行业的繁荣发展。在这种情况下,正规的、合法的清关几乎无法进行,甚至会遇到各种阻碍和困难,导致灰色经济盛行。[9]

灰色经济占各国GNP的比重(1999/2000年)
灰色经济占各国GNP的比重(1999/2000年)

国民收入分配

灰色收入的存在影响了国民收入分配的基本原则,即按照生产要素的贡献参与国民财富的分配。这种现象阻碍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对初次分配领域产生影响,导致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比重低,工资性收入占生产要素收入比重不断下降,破坏了要素配置,进而影响广大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11]其次,在国民收入再分配领域,灰色经济也造成了不利影响,逆向再分配了国民收入,扩大了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33]

灰色收入对收入分配状况的影响也间接导致经济结构失衡。经济学界通常将内需、投资和出口比喻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三大马车,然而,持续不断的收入差距扩大会严重影响居民内需的增长。当收入差距扩大时,高收入居民的收入增长速度快于低收入居民,这会导致平均居民的储蓄率上升,消费率持续下降。结果,内需不足,经济过度依赖出口和投资。投资过快增长和居民持续下降的消费率导致产能过剩,严重影响经济增长的可持续性[12]

社会风气及个人思想

随着灰色经济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普遍存在,其蔓延过程已经影响到了人们的思想和意识。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为寻找灰色经济的机会是一种自然合理的过程,逐渐形成了一种群体无意识状态。这种状态侵蚀着社会的公平和正义观念,社会的公平正义产生影响。[34]导致劳动者对正当财富分配的观念产生了质疑,进而形成了错误的导向。这样的社会风气阻碍了民众正确财富观的形成,从而削弱了他们通过劳动来创造社会财富的积极性。[12]

国家税收

从国家经济安全的角度来看,灰色经济给国家带来了诸多风险。首先,灰色经济导致的税收流失会使国库缺乏足够的保障,直接威胁财政安全。税收是国家赖以维持正常运转的重要来源,灰色经济的发展使得一部分经济活动逃避纳税,进而导致国家税收减少。这种情况下,国家面临经济危机的风险大大增加。[10]

其次,灰色经济活动以及相关的非正规金融系统的发展已成为影响全世界财政税收安全的重要因素。灰色经济往往伴随着洗钱、贪污腐败等违法犯罪行为,导致非法资本的流动和积累,容易给国家的金融体系带来冲击。[10]其来路不明的灰色收入直接威胁到国家税收管理制度,许多人自行规避缴税却获取大量的灰色收入,给国家个人所得税产生了巨大的负面影响,损害政府和纳税人之间的信任关系。[35]

相关事件

在1988年到1990年,有多种渠道将大量洋烟走私进入中国,总数量达到830万箱。仅洋烟的走私活动就导致国家税收损失高达1245亿元人民币。[36]以“金利来”为例,金利来系列产品的创始人曾宪梓先生到内地进行了短暂的市场考察之后发现大陆的”金利来”产品中有三分之二以上是冒牌货。[36]

洋烟走私查处
洋烟走私查处

2023年07月27日,中国国家税务总局泰安市税务局稽查局根据精准的线索进行了山东亨达煤业有偷税案调查和处理。该公司通过隐匿销售收入、虚假申报等手段,逃避缴纳568.77万元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国家税务总局泰安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规定,处罚款并追缴少缴税费、加收滞纳金,共计达988.97万元。[37]

参考资料 37

  1. 参考 1
  2. 参考 2
  3. 参考 3
  4. 参考 4
  5. 参考 5
  6. 参考 6
  7. 参考 7
  8. 参考 8
  9. 参考 9
  10. 参考 10
  11. 王小鲁:买房拿出三代人储蓄 这是对中等收入阶层剥夺 — 中国经济网
  12. 参考 12
  13. 参考 13
  14. 参考 14
  15. 参考 15
  16. 参考 16
  17. 参考 17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19. 参考 19
  20. 参考 20
  21. 参考 21
  22. 参考 22
  23. 参考 23
  24. 参考 24
  25. 参考 25
  26. 参考 26
  27. 参考 27
  28. 参考 28
  29. 参考 29
  30. 参考 30
  31. 参考 31
  32. 俄罗斯灰色清关盛行不衰央企中国诚通建绿色通道 — 人民网
  33. 公务员隐性收入名目繁多分配不公影响社会和谐(2) — 中国新闻网
  34. 参考 34
  35. 参考 35
  36. 参考 36
  37. 山东省泰安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一起偷税案件 —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稽查局官网
广告位:底部(ad-bottom)—— 请到中台「公共区块」编辑此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