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塔乡,隶属于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班玛县,地处班玛县东南部玛可河林区,东与久治县接壤,南与四川省壤塘县相邻,距班玛县城69千米,距西宁844千米,区域总面积1012.89平方千米。灯塔是藏语译音,意为沟口;因境内有灯塔寺院(藏语名称“德木达”)而得名。
历史沿革
行政区划
地形地貌
灯塔乡地处多柯河谷地两侧沟谷、山地,地势南高东低,平均海拔3800米。
气候特征
灯塔乡属典型的大陆性高原气候,无绝对无霜期;极端最高气温28.1℃,极端最低气温零下29.7℃,年平均气温2.4℃,年平均降水量638毫米,年蒸发量1281毫米;年日照时数2520—2790小时。
水文
灯塔乡水资源主要以降水补给为主,由于境内绝大部分地区为高山峡谷,在降水时渗入的地下水和地表水,大部分汇入境内玛柯河。
自然资源
人口
2011年,灯塔乡总人口3322人;人口均为藏族。2011年,灯塔乡人口出生率16.7‰,人口死亡率2.8‰,人口自然增长率13.8‰。
截至2018年末,灯塔乡户籍人口为4094人。以藏族为主,占总人口的99%。
2021年,班玛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截止2020年11月1日零时灯塔乡常住人口为3186人。
经济
灯塔乡经济以农为主,有少量牧业,农作物主要种植青稞、小麦、洋芋和豌豆。
2011年,灯塔乡牲畜年末存栏23195头(只、匹),其中牛17800头,马567匹,羊4828只,母备比例52%;育活各类仔畜8529头(只、匹),其中牛6708头,马65匹,羊1756只,总增长率34.4%,成活率93.3%;牲畜出栏7757头(只、匹),其中牛5811头,马54四,羊1892只,出栏率33.5%;出售牲畜6812头(只、匹),商品率29.4%;年内大畜减损415头(只、匹),损亡率1.8%;畜牧业总产值503.8万元。2011年,灯塔乡牧民人均纯收入2726元,比2010年增长9.3%。
教育事业
2011年末,灯塔乡有寄宿制小学2所,分别是灯塔乡寄校、班前寄校,专任教师29人;灯塔寄校年级5个,教学班6个,在校生209人;班前寄校年级5个,教学班5个,在校生123人。
文化事业
2011年,灯塔乡有文化站1个,建筑面积200平方米,配备各类书籍5000余册。
医疗卫生
2011年末,灯塔乡有卫生院2个,分别是灯塔乡卫生院、班前卫生院,医务人员9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为100%。
社会保障
2011年,灯塔乡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151户,人数24人;参加农村养老保险人数1594人,参保率为97.47%。
交通
灯塔乡有花(石峡)龙(日坝)公路纵贯全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