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义》是一种以历史事实为基础,加入一些细节,用章回体写成的小说。[1]这种小说体裁最早见于《后汉书·周党传》中的“党等文不能演义,武不能死君”一句话。据《辞海》的解释,演义是指根据史传,融合野史经艺术加工敷演而成的一种通俗的长篇小说。近代认为演义与演绎意义相近,是作者根据史实由一定逻辑性假设出来的事件。演义小说通常以历史人物和事件为背景,通过虚构的情节和人物来展现历史的发展和演变。这种小说形式在中国文学史上有着重要的地位,代表作品有《三国演义》《水浒传》《红楼梦》等。[2][3][4]这些作品不仅在文学上有着重要的地位,也对中国文化和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来源
“演义”一词始见于《后汉书。周党传》:“党等文不能演义,武不能死君。”《文选》卷十潘安仁《西征赋》:“晋演义以献说。”李善注:“《小雅》曰:‘演,广、远也。’”演义即指推演、详述道理。唐以后用于书名者有苏鹗的《苏氏演义》、梁寅的《诗演义》等。宋元时代普遍称盛行的“讲史”为“演史”。至嘉靖本《三国志通俗演义》始用“演义”之名称历史小说。该书卷首蒋大器《序》曾作这样的解说:“文不甚深,言不甚俗,事纪其实,亦庶几乎史。盖欲读诵者,人人得而知之,若所谓里巷歌谣之义也。”后来者一般也是这样理解演义一词的,如雉衡山人(杨尔曾)《东西两晋演义序》说:“一代肇兴,必有一代之史,而有信史,有野史,好事者藂(cong)取而演之,以通俗谕人,名曰演义。盖自罗贯中《水浒传》、《三国传》始也。”但历史上也有人广义地理解“演义”一词,将它作为“小说”的代名词。如胡应麟在《少室山房笔丛》中说:“今世传街谈巷语,有所谓演义者,盖由在传奇杂剧下。”《古今小说》的天许斋题识道:“本斋购得古今名人演义一百二十中。”他们所说的“演义”即为广义的“小说”。
特点
主要以讲史为内容,其特点是:依傍史传,再现成文;偏重叙述,故事性强;行文浅显,通俗易懂。
作品
参考资料 4
- 演义( 演义 ) — 汉典
- 三国演义 (1994) — 豆瓣电影
- 水浒传 (1998) — 豆瓣电影
- 红楼梦 (1987) — 豆瓣电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