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县

古代行政区划

涪陵县

西汉建元初(前140年),武帝置涪陵县,治今重庆彭水县郁山镇,属巴郡。[0]因伏牛山和中清、后江河两盐水而得名。涪陵县在西汉建元初(前140年)由武帝设立。王莽始建国元年(9年)时,涪陵县更名为巴亭,但建武元年(25年)恢复原名。

西汉建元初(前140年),武帝置涪陵县,治今重庆彭水县郁山镇,属巴郡[1]伏牛山和中清、后江河两盐水而得名。

历史沿革

涪陵县在西汉建元初(前140年)由武帝设立。王莽始建国元年(9年)时,涪陵县更名为巴亭,但建武元年(25年)恢复原名。

东汉建安六年(201年),巴东属国都尉设立,治所位于现今彭水县城,涪陵县的部分地区被分置为涪陵、永宁、丹兴、汉葭四县。

蜀汉章武元年(221年)时,巴东属国改为涪陵郡,治所仍在涪陵县。

咸和三年(328年)后,由于少数民族起义并占领涪陵郡地,县废。

南齐时期(479~502年)复置涪陵、汉葭两县,属涪陵郡。北周保定四年(564年)时涪陵县被废除。

民国二年(1913年),涪州更名为涪陵县,隶属于川东道四川省

民国三年(1914年),涪陵县下设县佐二,分别驻扎在鹤游坪和羊角

民国十九年(1930年),涪陵县直接隶属于四川省。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4月,涪陵县划归四川行政督察区第八行政督察区。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11月28日,解放涪陵县,12月8日,中共涪陵县委、县人民政府成立。

1983年9月9日,涪陵县被撤销,改设为涪陵市(县级),原行政区域保持不变。

参考资料 1

  1. 历史沿革(2024年版) —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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