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秘是中国普通高等学校的一个专科专业,属于法律实务类,修业年限为三年。[1]
法律文秘通过教授法学、法律文书学、秘书原理与实务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1]传授学生法院、检察院书记员应当具备的法学信仰以及对职业伦理的遵守,培养具备法律文秘专业的基本法律素养的应用型人才。[2]该专业就业面向面向书记员、秘书等职业。[1]
专业发展
法律文秘在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2004年版)中,属于法律实务类,专业代码是690102。[3]2015年,在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中,法律文秘和书记官两个专业合并为法律文秘,被划入法律实务类,专业代码更改为680502。[4]2021年,教育部发布了《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新旧专业对照表》,法律文秘专业保留,专业类别不变,专业代码更代为580402。[5]
培养目标
法律文秘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扎实的科学文化基础和诉讼程序法、办公室事务管理、公文处理与档案管理以及速录等知识,具备完成诉讼流程辅助管理、档案归档以及文字录入与处理等能力,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忠诚奉献担当精神、法治意识和信息素养,能够从事法律实务部门书记员、秘书、速录师等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知识要求
该专业在知识要求上要求学生掌握基本的专业知识,具有文书识别、核对、整理,以及档案整理、装订、归档能力;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文字表达能力、沟通合作能力。[1]
课程体系
本专业的课程体系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分别为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各高校应设置法理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法与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商法学、合同法学、法律文书学、应用文写作、秘书原理与实务、电子政务、文书与档案管理学、文书写作技能训练、中英文录入训练、口才训练、综合实训等课程。[1]
课程设置
| 课程类型 | 授课内容 |
|---|---|
| 专业基础课程 | 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宪法、法学基础、民法、刑法、行政法、办公自动化、文书制作与管理 |
| 专业核心课程 | 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书记员工作实务、司法秘书实务、司法档案管理、计算机速录 |
参考资料[1][注1]
实践教学
本专业的实践教学环节包括专业课程的学习和实习实训,实习实训主要是对接真实职业场景或工作情境,在校内外进行诉讼审判、会议与庭审速录、办公室事务管理、文书处理、档案管理等实训。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相关企事业单位等单位进行岗位实习。[1]
深造方向
就业方向
毕业生一般可到各大律师事务所或 企事业单位,从事律师助理、文秘秘书、文职、行政等相关工作。[1]
师资队伍
根据《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法律文秘专业的学生数与本专业专任教师数比例不高于 25 :1,双师素质教师占专业教师比例一般不低于 60%,专任教师队伍要考虑职称、年龄,形成合理的梯队结构。专任教师应具有高校教师资格和本专业领域有关证书。[6]
教学条件
根据《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在教学资源方面要能够满足学生专业学习、教师专业教学研究和教学实施所需的教材图书文献及数字教学资源等,教材选用基本要求要按照国家规定选用优质教材,禁止不合格的教材进人课堂。要建设校内外实训基地,满足学生日常教学实训需求。[6]
开设院校
| 地区 | 学校 | ||
|---|---|---|---|
| 北京 |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 |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 |
| 天津 |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 | - | - |
| 河北 | 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 - | - |
| 吉林 | 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 - | - |
| 黑龙江 | 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 - | - |
| 江苏 |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 - | - |
| 浙江 |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 - | - |
| 安徽 |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 | 安徽公安职业学院 | - |
| 江西 | 南昌职业大学 | 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 - |
| 山东 | 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 - | - |
| 河南 |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 | - |
| 湖北 |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 | 荆州职业技术学院 | - |
| 湖南 | 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 - | - |
| 广东 | 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 广东行政职业学院 |
| 四川 | 四川现代职业学院 | - | - |
| 陕西 |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 | - | - |
| 内蒙古 | 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 | - | - |
| 广西 | 百色学院 | 广西警察学院 | - |
| 海南 |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 - | - |
| 青海 |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 - | - |
| 新疆 | 新疆政法学院 | - | - |
参考资料[7][注2]
参考资料 7
- 法律文秘 — 中国教育在线
- 全面依法治国视野下 高职法律文秘人才培养出路 — 今日头条
- 信息名称: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的通知 — 教育部网站
- 信息名称: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信息名称: 教育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的通知 — 教育部网站
- 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 — 教育部网站
- 法律文秘 — 中国教育在线
注释
- 以上信息来自中国教育在线,数据截至时间为2023年5月8日
- 以上信息来自中国教育在线,数据截至时间为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