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客,拼音是shuǐ kè,历史上大多数时候指贩运货物的行商。但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发展,更多的是泛指经常在大陆、香港、澳门之间来回的,并随身携带着产品进来,或出去的人,他们少则带上几罐奶粉,多则整车整船,价值达数亿元的走私过关。
“水客”是一种俗称,专指受人雇佣,以帮人携带普通物品进出境,赚取“代工费”为谋生手段的无业人员。“水客”走私的本质特征是以表面形式上的零散性、独立性掩盖其本质上的有组织性和团伙性。[1]
各种释义
水客
商业贸易中的水客:在某些地区,特别是一些边境城市,"水客"指的是那些经常往返于边境两边,从事小额贸易或代购的个人。他们通常会利用边境免税政策,购买商品后带回国内销售,以赚取差价。旅游行业中的水客:在旅游行业中,"水客"有时被用来形容那些频繁旅行的人,他们可能对旅行有着浓厚的兴趣,经常寻找特价机票和酒店,以较低的成本游览不同的地方。网络用语中的水客:在网络论坛或社交媒体上,"水客"有时指那些不参与实质性讨论,只是随意发表一些无关紧要的评论或"灌水"的用户。历史中的水客:在历史上,"水客"可能指的是那些从事水上运输或贸易的人,如船夫、水手等。地方方言中的水客:在某些地方方言中,"水客"可能有特定的含义,比如在粤语中,"水客"有时指代那些从事非法或秘密交易的人。在四川方言中,"水客"有时指说话不算数的人。
释义出处
船夫;渔夫:在古文中,"水客"指的是船夫或渔夫。例如,在唐代白居易的《送崔氏昆季之金陵》中有诗句“水客弄归棹,云帆卷轻霜”,这里的“水客”即指船夫。旧指贩运货物的行商:"水客"也用来指代过去那些贩运货物的行商。菱花的别称:在宋代程棨的《三柳轩杂识》中,"水客"是菱花的别称。
来源
水客这个名称源自水货。从前一些海员 (船员)常常带上一些自己的私货或代他人私自带上少量物件,到外埠出售赚点外快,因为外国港口往往准许海员免税带少量(自用)物品上岸,由于免了入口税,货价较低,所以在港口往往有专店收购此类货物,这就是水货的起源。
现代水货就是[非正当途径进口货物]的统称,也就是走私货了,而走私者就是水客。
现在的水客,已经不是以前的船夫、渔夫这个单纯的概念了。现在的水客,主要是指经常在大陆、香港、澳门之间来回的,并随身携带着产品进来,或出去的人,他们少则带上几罐奶粉,多则整车整船,价值达数亿元的走私过关。
大家都知道,香港、澳门的关税低,电子产品都比大陆便宜,所以就有了专业的水客产生,他们一天来回一两次,多的可能十多次,他们从香港、澳门过来的时候,随身都携带不同的电子产品,比如手机、电脑等,到大陆后出手,或帮别人带,从中赚取差价,或工钱。
相反,大陆的食品海鲜、特产比较便宜,水客们也可从大陆带这一部分产品到香港、澳门后出手,或帮别人带,从中赚取差价,或工钱。
最典型的水客带货是发生在三聚氰胺时期,当时国内的奶粉大部分有问题,就有水客从香港、澳门带进口的奶粉进大陆,从中赚取差价,多的一次可以带七、八胶罐,利润挺可观的。
水客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水客的行为特点
频繁出入境水客往往利用频繁出入境的便利,携带少量应缴税商品多次往返,通过蚂蚁搬家式的方法将物品带入或带出境内。例如,一些水客每天可能会多次往返于深圳与香港之间,每次携带少量的电子产品、化妆品、奢侈品等。他们会选择人流量较大的口岸通关,混入普通旅客中,以躲避海关的检查。
携带物品多样
水客携带的物品涵盖了各种高价值或热门的商品,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平板电脑、高档手表、名牌化妆品、奶粉等。这些商品在不同地区存在价格差异,水客通过走私可以获取高额利润。
有时也会应客户要求携带特定的物品,满足一些不法商家或消费者的需求。
水客的影响
对经济秩序的破坏水客走私行为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通过逃避关税,走私商品以较低的价格在市场上流通,与正规渠道进口的商品形成不公平竞争,影响了合法商家的利益。例如,一些走私的电子产品可能会对国内正规电子产品市场造成冲击,导致价格波动,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国家的税收收入。同时,水客走私也可能导致国家税收流失,影响国家财政收入和经济的稳定发展。对海关监管的挑战水客的频繁活动给海关监管带来了很大的压力。他们采取各种手段躲避海关检查,如藏匿物品、伪装身份等,增加了海关的监管难度。海关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技术手段来打击水客走私行为,维护国家的海关监管秩序。
打击水客的措施
加强海关监管海关部门通过增加查验设备、提高查验效率、加强人员培训等方式,提高对水客的打击力度。例如,在口岸安装先进的 X 光机、金属探测器等设备,对旅客携带的物品进行严格检查。同时,加强与其他执法部门的合作,如与公安、边防等部门联合行动,形成打击水客走私的合力。完善法律法规国家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水客走私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可以有效威慑水客,减少走私行为的发生。例如,对于情节严重的水客走私分子,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处以高额罚款。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向公众宣传水客走私的危害和法律后果,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自觉抵制水客走私的意识。例如,在口岸、机场等场所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提醒旅客遵守法律法规,不要参与水客走私活动。
水客的历史发展和现状是怎样的?
海关应该如何加强对水客的监管?
有哪些法律法规是针对水客行为的?
网络
随着网络的大力发展,上网用户也越来越多,在这些上网用户中,形成了一个特别的群体,这就是水客。网络上的水客一词最早由维初网络联盟提出,指的就是那些专门在论坛、博客上发布留言、信息的群体,多指灌水者。
水客从最初的个体,到今天已经形成了较大的联盟。水客联盟一般都雇有大量水客,又称水军,通过水军的大力宣传,为联盟接收的任务带来非常大的人气,从而为任务发布者还来收益。
水客的收入一般是按量计算,多发多得,少发少得,通常一位普通水客一天的收入可以达到200元以上,而专职水客一天的收入可以达到800元以上。但水客联盟都拒绝水客们运用群发软件作弊,对于作弊者将扣除所有佣金,并清退出水客联盟。[2]
参考资料 2
- 立足三项原则认定“水客”走私共同犯罪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 水客 — 汉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