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华庆,男,江西九江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律经济分析中心主任。中山大学哲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康奈尔大学法学院博士后(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斯坦福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美国法律经济学协会会员。
教育背景
讲授课程
法律经济学、法律的经济分析、法律的博弈分析、博弈与社会、法理学、合同法、数理逻辑、逻辑导论等。
研究领域
法律经济学、法哲学、宪法学、党规学、实效主义改革哲学
出国经历
著作成就
代表性论文
代表性论文:《实效主义法学纲要》、《实效主义经济学方法论》、《论实效主义的探效逻辑》、《从意义到实效-皮尔斯的实效主义哲学》、《格式合同的经济分析》、《法律经济学视野下的农村土地产权》、《法律博弈论如何可能?》、《科斯命题的博弈特征与法律实效主义》、《博弈兴邦如何可能?》等。
科研成果
在《比较法研究》、《哲学研究》、《制度经济学研究》、《学术研究》、《社会科学战线》和《中山大学学报》等发表各类论文二十余篇,出版专著《合同法基本原则的博弈分析》和译著《博弈论导论及其应用》(美国法律文库)。在《读书》、《书屋》、《经济学家茶座》、《法学家茶座》等发表随笔多篇。秉持信条:独立之精神,理性之思想,实效之追求。 2005年首次在《法律博弈论如何可能?》(载于《博弈论导引及其应用》,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提出实效主义法学。2006年在《合同法基本原则的博弈分析》一书中再次在实效主义哲学和法律经济学与法律博弈论基础上提出“实效主义法学”概念,论文《科斯命题的博弈特征与法律实效主义》发表于《中山大学学报》(2008年第2期),2010年4月29日在北京大学法学院系统阐释实效主义法学理论的建构,《实效主义法学纲要》发表于《法律与社会科学》第7卷。2009年10月24日在国家图书馆“文津学术沙龙”提出实效主义改革哲学和新猫论,文章发表在《改革内参》2010年第16期。曾经在北京大学法学院、国家图书馆、康奈尔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洪范法律与经济研究所、蓟门法学多学科论坛、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贵港市财政局、中山大学、厦门大学哲学系、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九江学院、广西财经学院等高校做报告。
2006年创立“法律经济学网”为新兴的法律经济学群体提供一个学习、交流与共享的平台。
部分论文
《实效主义法学纲要》,载于《法律与社会科学》第7卷,法律出版社,2010年11月。
《论实效主义的改革哲学》,载于《寻求内外平衡的发展战略》,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0年7月。
《实效主义经济学方法论》,载于《社会科学战线》2010年第12期。
《论实效主义的探效逻辑》,载于《哲学研究》2010年第7期。
《从意义到实效——皮尔斯的实效主义哲学》,载于《哲学研究》2009年第9期。
《杜威的实效主义教育观》,载于《教育研究》2010年第10期。
《法律经济学视野下的农村土地产权》,载于《法学杂志》2010年第9期。
《法律经济学:改良与实效》,载于《中国社会科学报》,2010年3月18日。
《农村土地产权的“三有”性须明晰》,载于《法治周末》,2010年1月21日。
《格式合同的经济分析》,载于《比较法研究》2004年第5期,被《中国法经济学应用研究》转载,法律出版社,2006年10月
《ADR与和谐社会》,《和谐社会的构建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年10月
《科斯命题的谬误》,《思想战线》及其人大学报转载,2006年2月
《科斯命题的澄清》,《社会科学战线》,2006年2月
《论法律博弈论如何可能》,载于《博弈论导引及其应用》(美国法律文库),2005年12月
《我们人民:科斯的国家主义视角》,载于《经济学家茶座(第21辑)》, 2005年12月
《生机勃勃的法律经济学》,中国政法大学校报,2005年12月
《法律:做蛋糕与分蛋糕》,法学家茶座,2005年10月
《法律经济学的思维方式》,制度经济学研究(第九辑),2005年9月
《直觉主义数学哲学的两个阶段》,学术研究,2005年第2期
《格式合同的经济分析》,比较法研究,2004年9月
《婚姻作为关系契约》,比较法在中国,2004年8月
《法律:做蛋糕与分蛋糕》,书屋,2004年8月
《农民工因工致残咋办》,人民日报,2004年4月
《用法律做蛋糕》,法制日报,2004年3月
《试论伽利略悖论与一一对应的内涵》,学术研究,2003年第8期
《自然数与w-规则的哲学探讨》,哲学研究,2003年第5期
《直觉主义逻辑的否定词》,现代哲学,2003年第3期
《论实质蕴涵、形式蕴涵和逻辑蕴涵》,学术研究,2002年第6期
《论蕴涵怪论的合理性》,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