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并,(684年-699年), 字惟兼,京兆杜陵(今西安市南)人,为报父仇刺杀吉州司马的唐朝人、诗人杜审言的次子、诗人杜甫的叔叔。杜并死后,于长安二年(702年)四月十二日葬于建春门东五里。[1][2][3]
杜并从小天资聪慧,知书达理,好学上进,他非常重孝道,八岁时,母亲去世,杜并伤心不已,每每哭涕泪中有血。[1]武后时期,杜并的父亲杜审言贬为江西吉州司户参军,由于其父亲杜审言为人轻狂,很容易招致嫉恨。同僚郭若枘联合周季重一起将杜审言投进了死狱。然而杜并揣着刀子,直接在宴饮中把周季重砍伤,杜并受重伤而死,杜审言亦因此而获救。[3]
杜并的行为非常值得称道。他是一个血气方刚的少年,为了给父亲报仇,竟然不惜一死,连自己的仇人也感叹杜并是杜审言的孝子。虽然此事有越常轨,杜审言也因此而免官。但从反诬陷这个侧面来说,他的行为是非常值得称道的。[4]
人物生平
杜并从小天资聪慧,老成持重,知书达理,好学上进,他非常重孝道,八岁时,母亲去世,杜并伤心不已,每每哭涕泪中有血。[1]
圣历二年(公元699年),杜并的父亲得罪朝中重臣,被被贬为吉州(今江西吉安)司户参军,杜并当时十六岁,也跟随父亲一起。司马周季重、司户郭若讷与杜审言不睦,罗织他的罪名,将他关在牢狱中准备处死。杜审言被关押之后,周季重在府中宴饮庆贺时,杜并跑到州府替父亲求情。当时,周季重负责接待,他以为杜并只不过是个小孩子,给杜并解释了一下便不再理会。但杜并并不满意他的答复,在周季重不注意的时候,杜并抽出袖中的利刃,对着周季重连捅数刀,周季重当场倒在血泊之中。弥留之际,周季重艰难地吐出一句话:“早知道杜审言有这样的孝子,打死我也不会去招惹他。”周季重被杀之后,身边的随从一拥而上,将杜并当场打死。[2][5]
杜并死后,杜审言也由此而获释。回到东都,同僚亲友听了无不感动,赞扬杜并的至孝。[2]
亲属成员
| 关系 | 姓名 | 简介 |
|---|---|---|
| 远祖 | 杜预[6] | 西晋征南大将军 |
| 曾曾曾祖父 | 杜渐[7] | 曾任梁边城太守。 |
| 曾曾祖父 | 杜君锡[8] | - |
| 曾曾祖父 | 杜叔毗[8] | 杜叔毗(生卒年不详) 字子弼,西魏及北周官吏。 |
| 曾祖父 | 杜鱼石[7] | 石当过河内郡司公参军,后当了嘉县令,也是“一 |
| 祖父 | 杜依艺[7] | 当过监察御史,后任河内巩县县令。 |
| 父亲 | 杜审言 | 杜审言,约生于贞观十九年(645年),卒于景龙二年(708年),字必简,襄阳(今湖北襄阳)人,迁居巩县(今河南巩义)。唐朝大臣,擅长作诗,为大诗人杜甫祖父[9] |
| 兄弟 | 杜闲[10] | 杜闲是杜审言的幼子,682 年出生于河南巩县(今河南巩义)。710年,杜闲娶清河崔氏。712年,有了长子杜甫。[11] |
| 兄弟 | 杜专[10] | - |
| 兄弟 | 杜登[10] | - |
| 侄儿 | 杜甫 | 杜甫(712- 770),字子美。祖籍湖北襄阳,出生于河南巩县,祖父是初唐诗人杜审言。杜甫早年漫游吴越,开元二十三年(735)举进士落第,漫游齐赵。玄宗天宝五载(746),西入长安,求官不成,困居长安十年之久。四十四岁时,才得到一个看守兵甲器仗的小官。安史之乱爆发后,举家迁到鄜州羌村避难。后往灵武投奔唐肃宗,途中为叛军所俘。[12] |
| 侄儿 | 杜颖[13] | - |
| 侄儿 | 杜观[13] | - |
| 侄儿 | 杜丰[13] | - |
| 侄儿 | 杜占[13] | - |
相关纪念
杜并死后,苏刘能为杜并作志铭、祭文,已是说明杜并的壮举,从而引起了共鸣。社会上得到了广泛赞誉,亦当英名常昭。李廷彦上交杜并墓志后,得到了县知事的嘉奖,赐钱十千文。李廷彦不接受赐钱,接受了杨克旺的建议,用此钱为杜并造坟,并请孟津许鼎臣写了碑文。[2]碑题《唐孝烈童子杜并葬处碑铭》,民国8年(公元1919年)夏正十月。[2]除了苏頰为杜并作墓志外,刘元济还写了祭文。[2]
史料记载
《旧唐书.杜审言传》:“累转洛阳丞。坐事贬授吉州司户参军,又与州僚不叶,司马周季重与员外司户郭若讷共构审言罪状,系狱,将因事杀之。既而季重等府中酣宴,审言子并年十三,怀刃以击之,季重中伤死,而并亦为左右所杀。季重临死曰:“吾不知审言有孝子,郭若讷误我至此。”[1]
《新唐书.杜审言传》:“累迁洛阳丞,坐事贬吉州司户参军。司马周季重、司户郭若讷构其罪,系狱,将杀之。季重等酒酣,审言子并年十三,袖刃刺季重于坐,左右并杀。”志文记为司马周季“童”,杜并刺杀周季“童"当时年龄为“十六”岁。而两唐书记为司马周季“重”,杜并年“十三”。[1]
《大周故京兆男子杜并墓志铭并序》云:男子,讳并,字惟兼,京兆杜陵生也。汉御史大夫周,晋当阳侯预之后。世世冠族,列于今而称之。曾祖鱼石隋怀州司功,获嘉县令。祖依艺唐雍州司法,洛州巩县令。父是朝洛州洛阳县丞。皆文学俊异,无殒厥德。子生而聪敏,有老成生之量,日诵万言,尤精翰墨。八岁丧母,不胜其哀,每号哭涕泗中有血。宗族归美,缙绅庐期者久矣。[1]
圣历中,杜君公事左迁为吉州司户,子亦随赴官。联者阿党比周,惑邪丑出,兰芳则败,木秀而摧。遂构君于司马,周季童妄陷于法。君幽系之日,子盐酱俱断,形迹于毁,口无所言。[1]
因公府宴集,手刃季童于座,期杀身以请代,故视死以如归。仇怨果复,神情无扰。呜呼,彼奚弗仁子,毙之以鞭挞,我则非罪父超然于尉罗为狱之,理莫申表明之痛,宁甚。圣历二年七月十二日,终于吉州之厅馆,春秋一十有六。 悲夫,安亲扬名,奋不顾命,行全志立,殁而犹生。岂与夫李暠终迁苏欲而仇莫中甘,宁或备陵阮舞而空往,则知贯亍幽显通于神明,义结鲁生,冤深超年者,不亦痛乎。[1]
子曾未婚冠,便罗枉休,其家声者,在史笔者,下亦高乎。今以长安二年四月十二日瘗于建春门东五里,杜君流目四野,抚膺长号,情惟所钟,物为之感,乃谋终古之事,而刻铭云。[1]
呜呼,澍哲子不享余庆,玉有碎而兰有摧,何斯生之斯命,冥冥泉下,弓身可殁,子名逾今。[1]
《新唐书·杜审言传》载:杜审言累迁洛阳丞,坐事贬吉州司户参军。司马周季重、司户郭若讷构其罪,系狱,将杀之。季重等酒酣,审言子并年十三,袖刃刺季重于座,左右杀并。季重将死,曰:“审言有孝子,吾不知,若讷故误我。”审言免官,还东都。苏颋伤并孝烈,志其墓,刘允济祭以文。武后召审言,将用之,问曰:“卿喜否?”审言蹈舞谢,后令赋《欢喜诗》,叹重其文,授著作佐郎,迁膳部员外郎。[4]
影响评价
杜并的行为非常值得称道。他是一个血气方刚的少年,为了给父亲报仇,竟然不惜一死,连自己的仇人也感叹杜并是杜审言的孝子。虽然此事有越常轨,杜审言也因此而免官。但从反诬陷这个侧面来说,他的行为是非常值得称道的。因而苏颋为杜并撰写墓志,就有特殊的意义,更有警世的作用。(《杜甫研究学刊》评)[4]
参考资料 13
- 参考 1
- 参考 2
- 杜甫的祖脉 — 今日头条
- 参考 4
- 参考 5
- 杜甫与杜牧什么关系?这要从杜审言说起 — 北京日报
- 参考 7
- 杜甫的祖脉 — 光明网
- 参考 9
- 参考 10
- 参考 11
- 参考 12
- 参考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