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钟岳(1854~1907),字菘生,一字申甫,号晴岚,山东省安丘县北辉渠村人,清末官吏。
18岁中秀才,39岁中举人,1898年(清光绪二十四年)中进士。此后代理浙江衢州府江山县县令。1907年(清光绪三十三年)正月调任山阴县令。
1907年10月29日(光绪三十三年九月廿三日)上午9时许,乘家人不备,在寓中悬梁自缢,年仅53岁。
奉命查案
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冬,秋瑾与徐锡麟等光复会领袖在上海集会,密议在浙江、安徽两地举行推翻满清政权的起义,约定由秋瑾负责组织浙江起义,徐锡麟负责发动安徽起义。
1907年(光绪三十三年)正月,秋瑾从上海回到家乡浙江山阴县,任大通学堂督办,主持校务。大通学堂原为徐锡麟、陶成章等创办,是光复会训练干部、组织群众的革命据点。秋瑾到大通学堂后,为了积蓄革命力量,成立了“体育会”,招纳会党成员和革命青年,进行军事训练,培养军事人才,同时积极联络浙江各地会党,组织“光复军”,推举徐锡麟为首领,自任协领,计划于农历六月初十在浙皖两地同时举事。
1907年7月6日(光绪三十三年五月廿六日)徐锡麟在安庆仓促起事,旋即遭到镇压,徐锡麟被残忍杀害。浙江巡抚张曾扬(张之洞侄曾孙)闻讯,急电绍兴知府贵福,立即查封绍兴大通学堂,拘捕徐锡麟同党秋瑾。由于大通学堂校址在山阴县内,贵福便命令到任不到半年的山阴县令李钟岳负责查抄大通学堂。[1]
1907年7月13日(光绪三十三年六月四日)午后,贵命李钟岳将秋瑾等人押回山阴县署继续审讯。7月14日,贵福又命李钟岳赴城外查抄秋瑾的娘家。为了防止查出秋瑾革命的证据和连累更多的人,李钟岳故意不让手下人搜查秋瑾居住的小楼,草草收兵,结果无获而归。
审斩秋瑾
1907年7月14日(光绪三十三年六月初五日)下午,李钟岳奉命提审秋瑾。
1907年7月15日(六月六日)凌晨,李钟岳将秋瑾提至大堂行刑。
义殉秋瑾
李钟岳离职后寄住杭州。在杭州寓所里,他终日闷闷不乐,反复念叨“我虽不杀伯仁,伯仁由我而死”之句,对秋瑾之死深感内疚。他经常独自一人将密藏的秋瑾遗墨“秋雨秋风愁煞人”七个字“注视默诵”,并对此泣下,甚至到了一天三五次、以至七八次的地步。闻者皆慰藉李钟岳,但李钟岳在良心的自责下始终不能释然,并渐萌殉身之念。他先是几次自杀未遂,一次跃井被救不死,数日又结绳老树,却被夫人发现,于是家人防范,不敢远离,但他死志已决。
1907年10月29日(光绪三十三年九月廿三日)上午9时许,李钟岳乘家人不备,在寓中悬梁自缢,年仅53岁。[1]
家族成员
关系姓名备注长子李汝楷长子录康,次子协康,三子新康。三子李汝权长子国康,次子民康。四子李汝枕长子早亡,次子祖庶。五子李江秋字江秋,中华民国时期《民国日报》著名记者,长子公博。长孙李录康一子济南战争阵亡。次孙李国康一子早亡。三孙李协康育有三女,皆成家立业。四孙李民康长子文庆,次子文祥(曾吉林省抚松煤矿工会主席),三子文东。五孙李新康长子道明,次子道秀,三子道川。六孙-早亡。七孙李公博不详。八孙李祖庶不详。九孙李祖泽曾任中央西南局秘书,生有三个儿子。
史籍记载
《续安丘新志》
后世纪念
辛亥革命成功后,秋瑾案昭雪。孙中山亲笔为秋瑾女士题写“巾帼英雄”四个大字,并书楹联一副:“江沪矢丹忱,感君首赞同盟会;轩亭洒碧血,愧我今招侠女魂。”浙江革命先哲褚慧僧先生与秋瑾生前挚友吴芝瑛、徐寄尘女士于1912年在西子湖畔建秋瑾墓和鉴湖女侠祠,特将李钟岳的“神位”祀于祠中,上题“清山阴知县李钟岳之神位”,下书“李钟岳先生,山东安丘县人,秋案中有德于女侠”,以纪念李钟岳保护秋瑾和为秋瑾殉道的悲壮义举。
人物评价
李钟岳,一个旧体制下的七品官员,面对当局腐败和政权风雨摇摆的局面,仍励志做人做官做事。他十分仰慕革命志士秋瑾的才华,常以其“驰驱戎马中原梦,破碎山河故国羞”之诗句,教育勉励自己的孩子:“以一女子而能诗,胜汝辈多矣!”[2]
参考资料 2
- 清末民间舆论与官府作为之互动关系-以张曾敭与秋瑾案为例 — 中华励志网
- 忍痛杀秋瑾,他负疚自缢 — 潍坊晚报数字报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