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蓝,男,汉族,1957年生,贵州省大方县人,农工党员,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研究员,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语言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全国汉语方言学会副会长,文化部中国古籍保护专家委员会专家,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
人物经历
1985年毕业于贵州教育学院中文系。
1988年毕业于山东大学中文系,获硕士学位,硕士导师钱曾怡教授,学位论文题目为《湖南方言分区述评及再分区》。
1995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语言系,获博士学位,博士学位论文题目为《西南官话内部声母与声调的比较研究》,博士导师李荣先生和熊正辉先生。[1]
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语言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全国汉语方言学会副会长,文化部中国古籍保护专家委员会专家,国家社科基金评审专家,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社科界)。
2003年-2012年任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方言研究室副主任;2013年-2016年任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方言研究室主任。[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