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历
职务及社会兼职
曾任安徽大学法学院院长,现任安徽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民商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安徽省法学会常务理事,安徽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安徽省人民政府立法咨询员,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
科研项目
主持和参加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多项。
论文获奖
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参编著作两部,
1997年获省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1999年获霍英东基金会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教学奖。获学会奖、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多项。
1985年7月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88年7月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律系民法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1988年7月留校任教,1990年晋升讲师,1994年晋升副教授,1999年晋升教授。为研究生、本专科生主讲过民商法专题研究、民法总论、物权法、民法学等课程。先后获安徽大学青年教师教学优秀一等奖、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教学优秀三等奖、安徽省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2001年9月起在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在职攻读法学博士学位。
长期从事民商法研究工作,在《政法论坛》、《中外法学》、《法律科学》、《法学家》等刊物发表专业学术论文40余篇,其中有多篇被全文转载。合著数部。论文曾获学会奖、安徽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多项。主持、参加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省教育厅项目多项。在担保法、版权法、物权法、侵权行为法等领域有系列论文发表,正致力于权利质押问题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