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之氐(1092年—1145年),高丽王朝中期大臣,字子固,仁州(今韩国仁川)人,宰相李公寿之子。官至政堂文学、参知政事,谥号文正。[2][1]
人物生平
李之氐在庚子年(1120年)状元及第,随后任直翰林院。高丽仁宗即位后,他被授予右正言一职。由于他的公正言论,他与当时的宰相发生冲突,因此被调任为殿中内给事,后又外放为西海道按察使。在李资谦掌权期间,李之氐因其廉洁而与之保持距离。李资谦的使者在各州郡索贿,李之氐在自己的管辖范围内予以禁止,因此触怒了李资谦,被贬为平州牧使[2]。李资谦倒台后,李之氐被召回朝廷,历任礼部郎中、国子司业、起居注、中书舍人、枢密院左承宣、右承宣、翰林侍读学士、尚书左丞等职。在任期间,他反对妙清、白寿翰等人以妖术惑众的行为[2],并在仁宗巡幸西京时,反对郑知常、金安等人提出的称尊号的建议。
戊申年(1138年)八月,李之氐升任枢密院副使[3],同年十二月擢升为御史大夫兼同知枢密院事。一年后,他升任知枢密院事,又过一年拜礼部尚书,再过一年升政堂文学兼判翰林院事,又过一年任守司空、尚书左仆射,再过一年升参知政事兼判西京留守事。
历史评价
《高丽史》对李之氐的评价是:好读书,属辞如宿构。李之氐风标英雅,秉心宽厚,文章事业为一时杰。但是为人吝啬,生父死后,不分弟妹财产,其家奴肆横,或至盗劫,不进行制止,为当时所讥讽。[2]
主要作品
李之氐有《回报哀表》[4]《让东宫侍讲学士表》[5]《西京大花宫大宴致语》《宴宋使日女队念语》《莲花坠致语》《喜相逢致语》等文章传世。此外,他还创作了《东都戏题》《西都口号》两首诗。
原文相关记载
参考资料 6
- https://db.history.go.kr/goryeo/search/searchResultList.do
- https://db.history.go.kr/id/kr_095_0010_0020_0090
- https://db.history.go.kr/goryeo/level.do?levelId=kr_016r_0100_0070_0010&types=r
- https://db.history.go.kr/id/muds_004_0010_0250
- https://db.history.go.kr/id/muds_011_0010_0040
- https://db.history.go.kr/goryeo/level.d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