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有田

曾有田

1997年至2001年,任“最高法院”刑事庭法官兼庭长。 2001年至2003年,任台湾高等法院法官兼院长。 2003年至2007年,经陈水扁提名,“立法院”任命,出任“司法院”大法官。曾有田(1941年2月20日-)籍贯不详,台湾方面法学家、法官。

1997年至2001年,任“最高法院”刑事庭法官兼庭长。 2001年至2003年,任台湾高等法院法官兼院长。 2003年至2007年,经陈水扁提名,“立法院”任命,出任“司法院”大法官。

正文

曾有田(1941年2月20日-)籍贯不详,台湾方面法学家、法官。

生平

曾有田是台湾大学法律学系司法组法学士,美国南方卫理公会大学(Southern Methodist University)法学硕士。1968年至1993年,历任台湾方面第一审检察官、法官、庭长,第二审法官,“司法院”科长、帮办,“最高法院”法官。1993年至1994年,任台湾高等法院花莲分院检察署检察长。1995年至1997年,任司法官训练所所长。1997年至2001年,任“最高法院”刑事庭法官兼庭长。2001年3月1日,“司法院”司法人员研习所成立,曾有田就任所长,任至同年9月24日奉派担任台湾高等法院院长。2001年至2003年,任台湾高等法院法官兼院长。他还曾兼任司法官训练所、司法人员研习所讲座,“最高法院”学术研究会研究员,“司法院”刑事诉讼法研修委员会委员,“司法院”专家参审试行条例研究制定委员会委员,司法人员研习所训练委员会委员。

2003年至2007年,经陈水扁提名,“立法院”任命,出任“司法院”大法官。2007年卸任退休后,享受司法院优遇大法官荣誉,任东吴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曾有田擅长刑事法学,任东吴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期间,多次到中国大陆进行学术交流,举办讲座。

广告位:底部(ad-bottom)—— 请到中台「公共区块」编辑此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