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武帝太康三年(282年),分建安郡地设晋安郡,治所侯官县(今福州鼓楼区),隶属扬州,辖原丰、侯官、罗江、宛平、温麻、晋安、同安、新罗8县。
晋惠帝元康元年(291年),晋安郡改隶江州(治所在豫章,今江西南昌)。
晋安郡的历史变迁经历了多个朝代的更替,其行政区划和管辖范围也随之变化。[1]
南北朝时期
南朝宋初年,晋安郡隶属江州(治所移至柴桑,即今九江市西南,后移治浔阳,即今九江市区)。
宋明帝泰始四年(468年),晋安郡改名晋平郡,旋为晋平王国。不久,复名晋安郡。
南朝梁武帝普通六年(525年),晋安郡和建安郡、义安郡、永嘉郡、会稽郡同属东扬州。
南朝陈武帝永定元年(557年),升晋安郡为闽州,管辖晋安、建安、梁安3郡,福州为州治所。晋安郡为闽州治所。后析出晋安郡南部、西南部设置南安郡,南安郡郡治在晋安县,今福建南安市。
陈废帝光大二年(568年),晋安郡为丰州治所。北宋地理全书《舆地纪胜》[2]:“南安郡,陈属闽州,在永定元年。后属丰州。光大元年,陈文置南安郡,隋文平陈郡废属泉州。”
隋朝
隋灭陈后,于开皇九年(西元589年)改丰州为泉州,不久废建安、南安、晋安三郡,州直接辖县。
晋义熙九年(413年)置绥安县,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年),绥安县并入建安郡的龙溪县,潮汕东部地方改属建安郡。
大业三年(607年),把原设建安、晋安、南安三郡合并为一,称建安郡;三郡之下原设十五个县,撤并为四;郡治由建安(今建瓯)移至闽县(今福州)。
隋开皇九年(589年),丰州因州治(今福州)有泉山,改名泉州。东部侯官改名原丰县,县治在今鼓楼区。开皇十二年(592年),原丰县改称闽县。
大业二年(606年),改泉州名为闽州。大业三年(607年),废闽州,改名恢复建安郡,辖闽县、建安、南安、尤溪4县,郡治在闽县。隋时,州置刺史;另置长史、司马、录事参军事及功曹与户、兵等曹参军事。郡置太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