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流芳

中国民商法学家

方流芳

方流芳(1952年11月-2024年1月9日),男,汉族,中国人民大学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民商法学家。[0]曾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院长、中欧法学院院长,中国政法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席、学位委员会委员、职称评定委员会委员。[1]1987年7月,方流芳获得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学位,1989年2月,方流芳受国家教委委派,参加“博士联合培养项目”,前往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研修。2004年9月,成为中国政法大学一级教授,2005年,担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创始院长一职。2008年,担任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创始院长。2016年5月,担任中国政法大学公司法研究所所长。[2]2024年1月9日,方流芳逝世,享年71岁。[3]

方流芳(1952年11月-2024年1月9日),男,汉族中国人民大学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民商法学家。[1]曾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院长、中欧法学院院长,中国政法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席、学位委员会委员、职称评定委员会委员。[2]

1987年7月,方流芳获得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学位,1989年2月,方流芳受国家教委委派,参加“博士联合培养项目”,前往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研修。2004年9月,成为中国政法大学一级教授,2005年,担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创始院长一职。2008年,担任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创始院长。2016年5月,担任中国政法大学公司法研究所所长。[3]2024年1月9日,方流芳逝世,享年71岁。[4]

2007年,方流芳获得北京市教学名师称号。[5]其著有《公司法问题》《法大评论》等法学学术专著。[6][7]

教育经历

1987年7月,方流芳获得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学位;1989年2月至1990年9月期间,方流芳受国家教委委派,参加“博士联合培养项目”,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研修;1991年7月,取得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学位。1996年8月至1997年2月,方流芳以访问学者身份在美国哈佛大学学习。2002年8月至2003年8月,方流芳以研究员身份在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学习。[3]

工作经历

1986年7月至1997年7月期间, 方流芳先后担任中国人民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教授等职务。[3]2004年9月,成为中国政法大学一级教授,2005年开始担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创始院长。2006年,方流芳发表《学术剽窃和法律内外的对策》,登载于《中国法学》2006年第5期中。[3][8]2008年,担任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创始院长。2009年,在哈佛大学法学院担任春季学期的客座教授。[4][3]2011年11月28日,方流芳在中国人民大学聘任R.Randle Edwards(艾德华)客座教授暨纪念CLEEC项目30周年系列活动启动仪式——中美法学教育交流的回顾与展望活动上发言。[9]

2012年9月30日,第二届中欧法学院院长联席会议在中国人民大学召开,方流芳作了题为《法学教育国际化和中国法学教育自身的发展》的演讲。[10]2014年8月14日,方流芳就公车改革提出了“明确车辆留存数量和补贴标准有利于遏止不正之风。”的观点。[11]2016年5月,担任中国政法大学公司法研究所所长。2017年5月23日,方流芳在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主办的“长安经济法学论坛”上主讲了《法律原创和法律移植的对峙:民法法典化反思》。[12]2024年1月9日下午3时55分,方流芳在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逝世,享年71岁。[3]

民商法学家方流芳教授演讲图
民商法学家方流芳教授演讲图

中文课程

公司法、合同法、侵权法、民法总论、债法、昌平地方历史、法律职业伦理。[3]

英文课程

Introduction to China's Contemporary Legal System (哈佛法学院,2009)[3]    

China's Business Law (长江商学院,2004-2008)[3]

专著

出版时间名称出版社
2006年法大评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3年《新编公司法教程 第2版》法律出版社
2003年《法大评论 第2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5年《中国国有企业公司化法律透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88年《民法新论 上》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86年《个人合伙》法律出版社

以上参考资料:[7]

学术论文

发表时间名称平台
2019年《"法人"进入当代中国法律,意义何在?》中国法律评论》2019年6期
2017年《法学博士生培养——中国大陆、中国香港、美、日、德经验比较》《社会科学论坛》CSSCI2017年5期
2012年《运动治国和依法治国》新世纪周刊》2012年50期
2011年《赌博随想》法制资讯》2011年Z1期
2009年《中国法学教育之追问》《朝阳法律评论》2009年1期
2008年《追问法学教育》中国法学》2008年6期
2007年《律硕士教育面临的三个问题》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07年1期
2007年《从法律视角看中国事业单位改革——事业单位"法人化"批判》比较法研究》2007年3期
2006年《学术剽窃和法律内外的对策》《中国法学》2006年5期
2006年《法律硕士(J.M.)入学考试评析和改革思路》中国法学教育研究》2006年4期

以上参考资料:[13]

社会任职

时间职务
1992年-1993年 全国人大法工委“公司法”起草小组专家顾问
1994年-1996年全国人大财经委“合伙企业法”、“独资企业法”起草小组专家顾问
2000年-2002年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与审核委员会专家委员
2002年-2006年全国人大财经委“合伙企业法”修订小组专家顾问
2003年-2006年信息产业部“电讯法”起草小组专家顾问
1997年-2015年中国政法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席、学术委员会委员、学位委员会委员、职称评定委员会委员

以上参考资料:[3]

人物评价

方老师虽是民法学者,但视野和研究领域超过了一个民法学者的水平,涉猎有很多哲学的知识,有着广博的知识体系。——西北政法大学王健教授评[11]

方流芳的理性思考渗透着浓厚的民族情感、家国情怀和学者担当,令人起敬。——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强力评[11]

方流芳教授躬耕教坛30余年,教书育人、桃李天下。在民商法等研究领域作出了开拓性和创新性的贡献,方流芳教授参与起草了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重要法律,为建立健全我国现代企业法律制度作出重要贡献。——中国政法大学新闻网评[14]

荣誉奖励

honor北京市教学名师
time2007
type

以上参考资料:[5]

参考资料 14

  1. 法学家方流芳逝世,曾担任多部法律起草、修订小组顾问 — 澎湃新闻
  2. 送别!著名法学家方流芳在江苏辞世 — 百家号
  3. 方流芳个人信息 — 公司法与投资保护研究所
  4. 中国知名法学家方流芳去世 — 凤凰网
  5. 2003 — 中国政法大学教务处
  6. 中国著名法学家方流芳去世,享年71岁,曾著《公司法问题》等法学学术专著 — 网易
  7. 读秀卡用户 — 读秀
  8. 方流芳: 如何防止中国学界竞争变成剽窃技能的竞争?|文化纵横 — 新浪看点
  9. 聘任R. Randle Edwards教授为中国人民大学客座教授暨纪念CLEEC项目30周年系列活动启动仪式举行 — 中国人民大学
  10. 第二届中欧法学院院长联席会议在中国人民大学召开 — 中国人民大学
  11. 公车改革:车补标准如何定 — 人民网
  12. 著名学者方流芳教授主讲长安经济法学论坛——《法律原创和法律移植的对峙:民法法典化反思》 — 西北政法大学
  13. 知识脉络 — 万方数据
  14. 著名民商法学家方流芳逝世,曾参与起草公司法等重要法律 — 百家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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