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守士(1537-1604),字升甫,号备吾,生于明嘉靖十六年(1537),卒于明万历三十三年(1605),万历丁丑(1577)中进士,是齐河县万历年间第一部县志的作序人。
房公任户部陕西司主事时执法如山,公正廉明,铲除贪官污吏。后来他升任户部郎中,重调查研究,体恤民情,雪冤案、讲农桑、办学校,深得民心。离任时百姓跪哭挽留。调外地守边疆期间曾率300兵击溃数倍于己的敌人,两战大捷,斩敌数千人,获马皮辎重不计其数。龙颜大悦,升为山西布政使,惩贪官救民于水火之中,一方安居乐业;转升大同巡抚镇守云中要冲,此地田野荒芜,兵少粮缺,人烟稀少。公到任后不为艰难,励精图治,发动军民开荒种地自力更生,逐渐形成繁荣景象,外敌不敢侵犯。皇帝知情后升公为兵部右侍郎,赐金帛不受,又升兵部尚书,钦命在原籍齐河立碑坊。房守士晚年因病告归,闭门扫迹,于县城西南筑“千楸园”,以藏书,课子为乐。年六十九,卒于家中。
人物经历
人物关系
父亲房巍,字子高,诰赠资政大夫,大同巡抚兵部右侍郎,都察院右副都御使。配王氏,累赠淑人,晋赠夫人,奉旨入节烈祠。子二,房守儒,房守士。
祖父房璿,字齐之,诰赠资政大夫,大同巡抚,兵部右侍郎,都察院右副都御使。配李氏,继张氏,杨氏,张氏,崔氏,具累,赠淑人。子三,房巍,房成德,房成己。
曾祖父房迪,讳字无存。配张氏,子三,房璿,房珍,房瑄。
高祖父房四,讳字无存。配刘氏,子三,房迪,房启,房友。
天祖父房廷训,讳字无存。配偶失考。子二,房三,房四。
官职
据当地《房氏族谱》(卷首)记载,其官职如下:
初任户部陕西司主事
二任本部云南司署员外郎事主事
三任本部贵州司署郎中事主事 (主事相当于司务委员)
四任湖广承天府知府
五任本省郧阳府知府(知府相当于地级市市长,正四品)
六任陕西按察司副使(按察司副使四品相当于局长)
七任山西布政使司右参政兼察使司佥事
八任山西按察使司按察使(按察使主管壹个省范围的刑法之事)
九任山西布政使司右布政使
十任河南布政使司左布政使(布政使,从二品相当于副部长)
十一任巡抚大同都察院右副都御使(副都御使,正三品,相当于厅长)
赐兵部尚书(正二品,相当于部长)
轶事典故
孙承宗为房守士家庭教师,房守士死后,孙承宗为其撰写墓志铭记载于族谱,还有万历皇帝的谕祭文同样见于族谱,包括史可法撰写的一篇《明巡抚大同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佥都 御史赠兵部尚书房公守士传》。
房守士为家族修创《房氏族谱》后经过4次大整修,延续至 今,民国19年是第四次修订。《房氏族谱》共分5卷,卷首、卷一、卷二、卷三、卷四。这是老人偷偷在文囗革时保存下来的。卷首主要记载房氏起源、房氏族谱序、敕旨、敕命、诰命、祭文、谕祭文、墓志铭、房守士的疏一篇,宅居志、墓葬志等。其余四卷则是记载世次排列。
咸丰三年其后世家族定家族辈分:嗣后命名以“昭锡承嘉若,伯良懋念从”为序一世按一字排列,不得任意另用别字致世次蒙混难辨,如有故违族长舆众公议从重责罚!”
民国十九年又序:如先命十世之字若是完尽,再用此“在修俊安祥,有德树荣光”为序一世按一字排列,如有任意自改者,合族人等公议纠罚,绝不容恕!
房守士,配刘氏,封淑人,晋赠夫人,子三,房美轮,房美奂,房美俗(早卒)。孙子辈有,泰亨,乾亨,谦亨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