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以祥

徐以祥

徐以祥

徐以祥,男,1974年出生于云南牟定,现任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环境法博士研究生导师。他的学术背景包括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学士、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以及德国图宾根大学法学博士。徐以祥的主要研究领域为公法和环境法。1992—1996年,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政教专业本科,获教育学学士学位;

徐以祥,男,1974年出生于云南牟定,现任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环境法博士研究生导师。他的学术背景包括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学士、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以及德国图宾根大学法学博士。徐以祥的主要研究领域为公法和环境法。

人物经历

1992—1996年,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政教专业本科,获教育学学士学位

1996—1999年,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经济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硕士;

2003—2004年,同济大学留德预备部学习德语,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和德国DAAD联合的留德攻读博士学位奖学金。[1]

2004—2008 德国图宾根大学法学专业,获得法学博士。

历任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助教(1999)、讲师(2002)、教授(2010,破格)。

获得荣誉

获“第七批重庆市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称号,入选 “重庆市第五批高等学校优秀人才资助计划”,代理的案件曾入选最高人民法院保护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十大典型案例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代理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入选生态环保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十大典型案例。[1]

主要兼职

学术类: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1]

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教学研究委员会副主任[1]

重庆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1]

实务类: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员[1]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专家[1]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环境审判咨询专家[1]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专家[1]

重庆江津区人民法院审判咨询专家[1]

贵州安顺市人大立法咨询专家[1]

四川广元市人大立法咨询专家[1]

四川广安市人大立法咨询专家[1]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1]

重庆达美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1]

学术成果

德国出版学术专著一部,在《Natural Resources Forum:A United Nations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Journal》《法学研究》《比较法研究》《法学评论》《政治与法律》等国际SSCI 期刊、国内法学核心期刊和其他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其中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5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教育部重点人文基地重大招标项目1项,主持和参与国家及地方立法调研项目多项。[1]

学术专著

1.《Implementing Climate Protection into the Legal System of China:International and National Legal Frameworks and the Case of Road Transportation》,英文专著,独著,德国Techtum Verlag 2009年8月出版。

2.《行政法学视野下的公法权利理论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论文

1.《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目的及其解释适用——以“常州毒地”公益诉讼案一审判决为切入点》,《中国人口资源和环境》2017年第12期(CSSCI)。

2.《论环境罚款数额的确定》,载《法学评论》2014年第6期(CSSCI),人大复印资料《经济法学劳动法学》《中国社会学科文摘》转载。

3. 《行政法上请求权的理论构造》,载《法学研究》2010年第6期,独著。

4.《耶里内克的公法权利思想》,《比较法研究》2009年第6期(CSSCI),独著。

5. 《环境规制与财产权保障的冲突和协调》,《现代法学》2009年第2期(CSSCI),人大复印资料《经济法学、劳动法学》2009年第6期全文转载,独著。

6. 《气候保护与机动车规制》,载《联合国可持续发展杂志》2010年第4期,国际著名期刊,SSCI期刊, 合著,第二作者。(Climate Protection and Regulations of Motor Vehicles. Natural Resources Forum : A United Nations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Journal34(4) ,2010,Novermber。)[1]

7. 《The Pattern of Obligations for Developing Countries in International Treaty on Climate Protection》, 载《中国法学》(英文版)2009年第2期,独著。

8. 《风险预防原则和环境行政许可》,载《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09年第4期(CSSCI),独著。

9.《气候保护与环境正义——气候保护的法律框架和发展中国家的参与模式》,《现代法学》2008年第1期(CSSCI), 独著。

10. 《中国民法法典化与生态保护》,《现代法学》2003年第4期(CSSCI), 人大复印资料《民商法学》2003年第11期全文转载,合著,第二作者。

11. 《论环境民事侵权的证明责任》,《现代法学》2002年第5期(CSSCI),独著。

12.《环境权利理论、环境义务理论及其融合》,载《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15年第2期,人大复印资料《经济法学劳动法学》全文转载,独著。

13.《论我国环境法律的体系化》,载《现代法学》2019年第3期,独著,人大复印资料转载,《社会科学文摘》转载。

14.《论生态环境损害的行政命令救济》,载《政治与法律》2019年第10期,独著

科研项目

1.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项目《行政法学视野下的公法权利理论问题研究》

2.2015年环保部委托项目《我国地方环境立法研究》

3. 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一般课题《我国环保产业发展的制度困境与法律对策研究》

4. 201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基金课题《我国温室气体减排立法研究》(项目号:10YJC820127)

5.2011年教育部留学归国人员科研启动金项目《温室气体的法律规制》;

6.2013年中国博士后基金项目《环境群体性事件预防法律制度研究》(2013M530391)。

7. 2014年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环境行政罚款的适用与完善》(14SFB20043)。

8.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大招标项目《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研究》

立法项目

1.重庆市环保局《重庆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管理办法》立法项目;

2.重庆市人大委托重庆市地方法规清理和评估项目(负责环境资源法地方法规);

3. 美国能源基金会和国家发改委合作立法调研项目:《中国已有相关法律与应对气候变化内容分析》,负责第一小组《中国现有相关政策分析》;

4. 贵州安顺多项地方立法项目。

出版图书

《行政法学视野下的公法权利理论问题研究》是2014年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徐以祥。

参考资料 1

  1. 徐以祥 — 西南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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