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是中国普通高等学校的一个本科专业,属于教育学类专业,修业年限为四年,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1] 教育学主要研究教育学、心理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知识,包括教育现象、教育问题、教育规律、教育方法、学生心理状态等,培养良好的人文素养和教师职业素养,进行教育教学、教育研究和教育管理等。例如:对于高效教学方法的研发、对于不同年龄段学生心理状态的研究等。
教育学专业通过教授教育学、心理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知识,包括教育现象、教育问题、教育规律、教育方法、学生心理状态等,培养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和教师职业素养的人员进行教育教学、教育研究和教育管理等。学生毕业后可在中小学校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教育研究、教务管理人员等相关工作。[1]
专业发展
1952年我国模仿苏联的教育模式,设立学校教育专业,开始以专业的形式对教育学专业的人才进行培养;1957年设置“教育学专业”,与学校教育专业并存,然而,在1963年仅恢复了六年的“教育学专业”又遭到了取消;此时,我国取消了以“教育学专业”命名的教育学专业,保留了学校教育专业。[2]
1981年“教育学专业”重新开设,与“学校教育专业”共存,二者又一次共同承担起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的任务。1987年《普通高等师范院校本科基本专业目录》的修订,又一次将“教育学专业”取消,保留“学校教育”。[2]
进入90年代,高校扩招,教育学专业人数迅猛增加,已经远远超过了社会实际需要的人数。1998年7月,第三次专业调整完成。这时,对教育学专业的名称进行了统一,统一以“教育学专业”作为培养教育学专业人才的名称。自此之后,教育学专业的名称得到稳定,并以此发展与建设。[2]
培养目标
教育学类专业教育教学应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国家政治、经济和文化建设发展需求为基本原则,以我国高等教育定位和特点为参考框架,同时以行业标准和社会需求为导向,培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高尚的道德品质,具备良好的科学与人文素养,具有国际视野,系统掌握教育科学和本专业必需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方法,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和教育创业实践能力和管理能力,能够在各级各类教育及管理机构胜任教育、教学、管理与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3]
知识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教育科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教育科学研究等方面的基本训练,掌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等方面的基本能力;熟悉我国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教育科学的理论前沿、国际国内教育改革的实际状况和发展趋势;具有一定的教育实际工作能力,具有一定的批判性思维能力。[1]
课程体系
课程体系主要包括理论课程、实践课程和毕业论文,理论课程由通识教育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方向课程三类课程组成。通识教育课程包括大学公共课程、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及相关的人文社会科学类、理工类以及艺术教育类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为教育学类专业的基本理论和方法课程;专业方向课程为教育学类各专业的主干课程和专业方向课程。[3]
课程设置
| 课程类型 | 授课内容 |
|---|---|
| 通识教育课程 | 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大学外语、计算机基础与应用、大学体育、文化素质教育课程、就业创业指导课程等 |
| 专业基础课程 | 教育学原理、教育研究方法、中国教育史、外国教育史、课程与教学论、普通心理学、教育心理学、发展心理学、现代教育技术、特殊教育概论等 |
| 专业方向课程 | 德育原理、教育哲学、教育社会学、教育文化学、中国教育思想史、西方教育思想史等 |
参考资料[4][3][1][注1]
实践教学
各高校须有满足人才培养需要的相对稳定的实践教学条件;各高校应根据专业特点和需要,建设能满足实践教学要求的专业实验室、实训中心等。各高校应与科研院所、中小学校、教育行政机构等加强合作,建设一定数量的相对稳定的教学见习、实习基地,保障见习和实习活动的顺利开展;各高校应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建好一批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创业示范基地、科技创业实习基地和职业院校实训基地。实践教学累计不少于6个月。[3]

毕业写作
教育学类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可采取学术论文,调查报告,研究报告,实验报告,教育、教学和管理案例分析报告等多种形式,鼓励学生根据自身兴趣与特长,结合教育实践,在教师指导下规范地开展毕业论文工作。毕业论文选题与内容应符合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强调综合运用所学理论与专业知识;毕业论文应遵守学术伦理,符合学术规范;各高校应为本科生指定毕业论文指导教师。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由各专业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必要时可聘请基础教育学校或其他类型教育机构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或管理人员参与指导。毕业论文应做到主题明确、资料翔实、方法科学、论据充分、推证严密、结构合理、格式规范、行文流畅、符合学术伦理。[3]
发展方向
深造方向
教育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在研究生阶段可以选择教育学,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史等相关专业继续深造。[4]
就业方向
本专业毕业后可在中小学校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教育研究、教务管理人员等相关工作;也可报考教育司、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门头沟区税务局国家公务员单位。[1][5][注2]

师资队伍
各高校应根据培养目标、培养规格、课程设置和授课时数等需要,建立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师资队伍;教育学类各专业的专任教师应不少于6人,生师比一般应不高于18:1,教师队伍的知识结构、学历结构、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合理,有学术造诣较高的学科或专业带头人和数量适宜的骨干教师;专任教师队伍的学科背景应涵盖课程体系中所含知识领域、知识单元和知识点,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年龄结构合理,30~55岁的专任教师不低于总数的2/3,职称结构合理,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比例不低于总数的30%。[3]
教学条件
各高校应为教育学类各专业教学提供数量充足、功能完善的教学设施;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一般不小于14平方米;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不少于5000元,生均图书不少于100册;生均年进图书量不少于4册,百名学生教学用计算机不少于10台,百名学生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室座位数不少于7个;各高校应为教育学类各专业提供数量充足、种类齐全的纸质和电子图书资源,配备满足教学需要的电子资源数据库以及检索工具,为师生提供便捷的信息资源服务。[3]
开设院校
地区开设院校北京首都师范大学北京体育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北京城市学院天津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天津大学天津师范大学重庆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师范大学西南大学河北河北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廊坊师范学院邢台学院邯郸学院河北外国语学院河南郑州大学河南科技学院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信阳师范学院安阳师范学院洛阳师范学院南阳师范学院郑州师范学院商丘师范学院信阳学院山东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聊城大学山东大学山西忻州师范学院太原师范学院山西师范大学山西大学安徽安徽师范大学江西赣南师范大学江西科技学院 江苏江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江苏师范大学盐城师范学院徐州工程学院扬州大学苏州大学浙江浙江大学湖北湖北第二师范学院长江大学湖北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武汉文理学院华中师范大学湖北师范大学江汉大学湖南湖南师范大学衡阳师范学院湖南农业大学湖南科技大学广东华南师范大学韶关学院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广西广西民族大学南宁师范大学云南云南师范大学贵州贵州财经大学遵义师范学院贵州师范大学四川内江师范学院西华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宜宾学院乐山师范学院陕西陕西师范大学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延安大学宝鸡文理学院西安欧亚学院渭南师范学院西安思源学院黑龙江牡丹江师范学院哈尔滨师范大学齐齐哈尔大学黑龙江大学吉林东北师范大学通化师范学院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吉林师范大学长春师范大学吉林外国语大学辽宁沈阳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西藏西藏民族大学西藏大学新疆喀什大学新疆师范大学石河子大学内蒙古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集宁师范学院福建福建师范大学上海上海师范大学海南海南师范大学甘肃西北师范大学
参考资料[1][4][注3]
专业排名
参考资料 7
- 教育学 — 中国教育在线
- 参考 2
- 参考 3
- 开设院校 — 阳光高考
-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 — 国家公务员局
- 2023中国大学专业排名 — 软科中国
- 2023-2024年教育学专业排名_中国大学本科教育专业排行榜 — 中国科教评价网
注释
- 因该专业没有国家统一课程设置标准,此处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上册)课程设置,其他院校请参见学校官网。
- 公务员招生专业为不完全举例,详情请参考国家公务员局招考公告。
- 以上仅展示部分开设院校,不分先后顺序,数据来源:阳光高考、中国教育在线,数据截至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